•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08-00940
  • 文号:闽发改投资〔2008〕1120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08-12-2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08-12-24 15:01

福清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发改投资[2008]148号)及有关附件均悉。为提高福清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促进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经研究,原则同意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福清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西边山谷处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日处理垃圾900吨,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00吨,建设焚烧生产线2条,利用余热发电,配置12KW的汽轮发电机1台;厂房等建筑面积15479平方米及厂外配套工程。

四、焚烧厂焚烧炉设备采用炉排炉,烟气净化、废水处理按照环保批复要求执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项目总投资25127万元,其中垃圾焚烧厂投资22110万元,厂外配套工程投资3017万元。资金来源由福清市财政自筹解决。

六、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福清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发改投资[2008]148号)及有关附件均悉。为提高福清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促进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经研究,原则同意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福清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西边山谷处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日处理垃圾900吨,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00吨,建设焚烧生产线2条,利用余热发电,配置12KW的汽轮发电机1台;厂房等建筑面积15479平方米及厂外配套工程。

四、焚烧厂焚烧炉设备采用炉排炉,烟气净化、废水处理按照环保批复要求执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项目总投资25127万元,其中垃圾焚烧厂投资22110万元,厂外配套工程投资3017万元。资金来源由福清市财政自筹解决。

六、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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