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800-2022-00119
- 文号: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2〕6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3-2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有关事项变更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有关事项变更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变更福建省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出资单位的函》(闽电函〔2022〕49号)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函复如下:
我委于2022年1月13日以闽发改网审能源〔2022〕6号核准了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000-44-02-079791),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其中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现你司提出,经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争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已同意由其出资建设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对于降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负债率,提高公司投融资能力有积极作用。经研究,我委同意你司申请,将原项目核准文件中“四、项目总投资为71211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242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变更为:“四、项目总投资为71211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242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能源〔2022〕6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变更福建省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出资单位的函》(闽电函〔2022〕49号)收悉。现对该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函复如下:
我委于2022年1月13日以闽发改网审能源〔2022〕6号核准了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000-44-02-079791),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其中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现你司提出,经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争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已同意由其出资建设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对于降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负债率,提高公司投融资能力有积极作用。经研究,我委同意你司申请,将原项目核准文件中“四、项目总投资为71211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242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变更为:“四、项目总投资为71211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242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闽发改网审能源〔2022〕6号文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