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1000-2024-00191
- 文号: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8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6-1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24〕40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码:2406-350000-04-03-467078)。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理工大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淘汰教学科研设备116台(套),新购教学科研设备63台(套)。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1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设备)150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万元。所需资金由福建理工大学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该项目为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单位申请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
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24〕40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理工大学“数智化”转型升级下的新工科体系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码:2406-350000-04-03-467078)。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理工大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淘汰教学科研设备116台(套),新购教学科研设备63台(套)。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1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设备)150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万元。所需资金由福建理工大学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该项目为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单位申请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