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2-07-09 11:31

  一、背景依据

  一是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在闽工作期间提出了“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绿水青山是无价之宝”等重要创新理念和林改、“八大工程”等重大探索实践,担任总书记后又对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要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许多重要指示批示。出台《意见》,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继续建设现代林业强省,是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的关键举措。二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出台《意见》,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有利于更好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三是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20年林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面临着林地经营权和林木采伐处置权不活、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路径不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顺、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等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来加以破解。出台《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高起点深化林业改革、高标准提升森林质量、高要求强化生态保护、高效益发展富民林业、高品位弘扬生态文化、高水平建设智慧林业、高层次推进闽台融合,有利于破解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方位推进林业高质量改革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接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江河流域生态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城乡绿化和绿色通道工程、商品用材林工程、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林产工业工程、森林旅游工程等林业“八大工程”,继续建设“生态环境优美、资源永续利用、科教兴林先进、绿色产业发达、林业实力雄厚”的现代林业强省,更好促进“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2%,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达7.79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500亿元,森林植被碳储量达4.8亿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年总价值量达1.35万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科技成果贡献率达62%。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比2025年再增加0.13%,森林蓄积量达8.79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3万亿元,森林植被碳储量达5.4亿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年总价值量达1.5万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科技成果贡献率达68%。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主要有7个方面:

  (一)高起点深化林业改革。围绕“调整生产关系、促进多方得益,发展生产力、开展多式联营,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多重服务”大胆探索,着力打造深化林改先行区。重点完善四个机制:一是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加强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快集体林地经营权登记发证,推动建立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二是完善多式联营机制。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规模经营;引导林农、林场、林企合作,发展主体复合经营;扶持发展林下经济,促进立体精致经营。三是完善价值实现机制。建设产业集群,提升生态产品经济价值。稳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加快发展林业碳汇。四是完善多元服务机制。重点是加强林业经营管理服务、金融服务和社会化服务。

  (二)高标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森林培育科学化、经营集约化、功能多样化、效益最大化,着力打造森林质量精品区。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科学造林绿化。大力开展“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强化抚育修复。加大商品林抚育间伐力度,营造复层异龄混交林。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保护。三是着力精准提升。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城市周边、村庄四旁、江河两岸、高速高铁沿线两侧等的森林景观。

  (三)高要求强化生态保护。不断创新自然资源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生态保护样板区。重点完善四大体系:一是完善资源监管利用体系。着力强化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监测管理和科学利用,强化林地要素保障。二是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高标准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支持新建或晋升一批自然保护地。三是完善林业灾害防控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四是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支持推进植物园建设。

  (四)高效益发展富民林业。坚持“以二促一带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重点抓好三大产业发展:一是做优做强二产。扶持一批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做全做长木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支持林业产业园区建设。二是提质增效一产。实施商品用材林工程,支持发展花卉、油茶、笋、板栗、锥栗等绿色产业。三是培育壮大三产。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支持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服务业。

  (五)高品位弘扬生态文化。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人文资源,积极培育和弘扬林业生态文化,着力打造生态共享模范区。重点建设“三地”:一是建设自然宣教基地。建设一批林业生态文明实践基地、科普研学(科教馆)和自然教育基地(馆)。二是创建生态文化高地。深入挖掘林竹、花鸟等林业生态文化内涵,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普及林业生态文化知识。三是打造生态共享福地。加快推进森林步道建设,鼓励建设城郊自然公园。

  (六)高水平建设智慧林业。提升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推进林业机械化、智能化发展,着力打造智慧林业创新区。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加快重点林业科技攻关和国家级林业科技转化基地建设,加强林业科技服务。二是提升机械装备。加大林业生产、加工方面的机械化、智能化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力度。三是建设智慧林业。应用无人机等信息化技术装备,着力建设一个林业大数据中心,构建电脑端和移动端两大服务平台,完善资源监管、业务应用、政务服务三大体系。

  (七)高层次推进闽台融合。充分发挥对台区位优势,着力打造闽台林业合作实验区。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拓展融合领域。加强与台湾在资源保育与利用、种质创新、精深加工、森林疗愈、自然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加快“五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二是建设融合基地。加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永安林竹、南靖兰花)产业园和国家漳浦海峡花卉集散中心产业示范园区等基地建设,支持台资企业申报龙头企业。三是提升融合平台。支持举办林博会、花博会、研讨会等,推进海峡两岸林业交流合作。

  四、注意事项

  要准确把握和落实《意见》,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实到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新福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一要服务全局与安全。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物种安全、木材安全、食物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要贯通改革与发展。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增效益。三要统筹保护与利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集约节约利用林业资源。四要优化管理与服务。依法强化资源监管,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林保障和良好营商环境。五要促进富裕与惠民。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五、关键词诠释

  (一)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指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即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

  (二)林票:三明市创新推出“林票制”改革,由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村民采取出让经营、委托经营、合资造林、林地入股等模式开展合作,并对村集体收益部分制发可流转、质押的林票,其中30%归村集体、70%按人口均分给村民;国有林场对其制发的林票进行兜底保证,对拟退出合作经营的,由国有林场按林票金额加上3%的年度单利予以兜底回购。

  (三)地票:漳州市率先探索发放林业地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以提供林地方式入股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并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按村集体所提供的林地折算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

  (四)碳票:三明市率先发放林业碳票,是指三明市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依据《三明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专家审查、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签发的碳减排量,制发具有收益权的凭证,赋予交易、质押、兑现等权能,单位为吨(以二氧化碳当量衡量)。

  (五)森林生态银行:顺昌县创新推进“森林生态银行”建设,成立福建省绿昌林业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国有)作为运营主体,下设数据信息管理、资产评估收储等“两中心”和林木经营、托管、金融服务等“三个子公司”,采取入股、托管、租赁、赎买等方式,对资源进行整合开发、经营管理。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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