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2025年版)》政策解读
时间: 2025-09-02 17:06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坚持“应进必进”,省发改委(省公管办)会同有关单位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8号)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目录作进一步调整细化扩充,制定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二、主要内容

  (一)依法拓宽覆盖范围。新增了疫苗采购、政策性粮食交易、国有企业采购等3个交易品类。

  (二)细化交易分项。细化新增了林业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土地整治工程、能源工程、国有企业增资、企业国有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免疫规划疫苗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政策性粮食交易、国有企业采购等10个交易分项。

  (三)调整交易品类。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水权等归纳为“资源类”;将企业国有产权、农村集体产权等归纳为“资产、产权类”;将“农业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品类列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农业工程”分项。

  (四)明确规模标准。结合各行业监管办法、交易规则等,明确各交易分项进场交易的规模标准及范围。

  三、联系处室及电话

  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91-87063491。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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