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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执行。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的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依法必须招标,您所表述的“金额在400万左右”无法判断是否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若您是想表述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400万以上的,则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遵守国家统一标准,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与国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是省发改委数字办,您可登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站地址:http://fgw.fujian.gov.cn/),在该网站获取阅知“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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