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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有关问题咨询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 2018-08-13 13:41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请教:1.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所指的是哪类可以合并项目?该如何界定?2.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前款指是多少?招标法规定招标方式有公开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第16号所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达到规模标准是否应当采用公开招标?3.可研与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审批类的项目,批复的概算价与规定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是否与规定不一致?必须招标的金额是按概算中建安费用还是概算总价?谢谢!
 1、同一项目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哪些可以合并,哪些不能合并,一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行业政策要求进行,具体建议您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2、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指的就是《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到三项,举例说明:勘察、设计合并后,合同估算价合计1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施工、勘察合并后,合同估算价合计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施工、重要设备采购合并后,合同估算价合计在2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施工、重要设备采购、设计合并后,合同估算价合计1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也就是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的任何两项、三项合并,合同估算价合计的标准均依照最低标准进行比照。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项目,数额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标准的,属于必须招标,但如果要公开招标,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即“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不存在可以邀请招标等情形。4、您的第3个问题中“批复的概算价与规定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是否与规定不一致”有些表述不清,建议您重新咨询;必须招标的金额是按概算总价。再次感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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