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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但未明确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界限,是否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必须公开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下项目可选择邀请招标?省里相关配套政策何时制定呢?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如果您的施工单向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是16号令规定的招标范围,就应当公开招标。如果您的施工单向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可以不招标,当然您也可以自愿选择邀请招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项目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那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再次感谢您的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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