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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规模和标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BOT运营方式,应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来源: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 : 2013-09-10 11:31
BOT项目属于政府特许经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和标准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但如有可以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法定情形,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核、批准,可以邀请招标或不招标。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可以不招标的情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另: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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