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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核准的疑问

来源: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 : 2022-05-03 09:38

  关于建设8万吨级多用途船坞、船台及配套设施的船厂项目,需要哪一层级发改委的项目备案核准。

  您好,根据《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国发〔2013〕29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造船、修船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船台、船坞、舾装码头)项目。如果关闭旧设施而建设不超过原有产能的项目,在县级发改局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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