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奋勇争先,踔厉奋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总结“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稳扎稳打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发改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领导小组为主导力量,夯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委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多次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相关工作依法推进。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抓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的重要抓手,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及党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在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议”的作用,共开展26次“第一议题”学习,以理论清醒促进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凡重大决策事项均上委党组会研究审议,凡上会研究的事项需先经法制审查把关,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法性,召开委党组会研究102个事项,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二)以常态化学习为重要机制,筑牢法治思想基础
一是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聚焦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共开展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研讨,抓长抓常理论学习。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和法律专家授课,举办3场全体干部学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统一学法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干部在线观看庭审视频,开展警示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普法、学法相融合,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细化普法工作内容。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总结自评,积极推进普法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精心组织开展委“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活动。开展1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广泛学习和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委门户网站等累计发布30多条普法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强市战略,举办民营经济强市发展大会,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民营经济促进法》专场讲座,引导民营企业坚定信心。出台《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全年举办11场“易企见”政企对接会,对接企业450余家,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深入民营企业家心中。
创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典型案例被央视节目连续报道;《福州市政银“牵手”“码上”行动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获省政府专刊刊载;《人民日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栏目专题刊发了我委面向民营企业用好“四通四到”机制典型经验做法。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发改34人参加发改专业执法考试,新增3人考取执法证,注销15名调离及退休人员执法证。梳理委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开,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清理四类“严禁实施行政检查”的组织和个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今年4个“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案件均按要求录入“闽执法”平台,做到“应录尽录”。
三是深入开展破壁垒专项行动。牵头成立跨部门破壁垒工作协调机制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机制先行,有章可循。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清理排查涉及市场准入壁垒文件133份,发现并整改12份文件。截至2025年12月底,已破除市场准入壁垒14件。牵头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破除“一件事”已作为省内特色列入福建省2025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四)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任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改革。牵头做好全市政务服务“面子工程”整治,进一步做好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管理规范工作。会同相关单位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回收工作,回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4个事项至县区,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优化提升项目审批服务,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秉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通过开设绿色服务通道等形式,做好专项债、国债等上级政策性资金申报项目的立项审批服务,2025年依法及时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22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0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0件。
三是加强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备案审查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包括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在内,全年开展11起公平竞争审查。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起草3份规范性文件,印发1份规范性文件。以“常态化清理+专项清理”形式,及时清理政策文件,废止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22〕59号)》等2份文件,3份文件正在修订。
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委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发等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委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审查合同58份、政策文件10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1条,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治机关建设。
(五)以深化政务公开为重要渠道,畅通权力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9件,并认真跟踪反馈。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和败诉案件,发生1件行政应诉案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84件,主动在委官网公布66条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全年发布5份政策解读,对印发的提振消费行动方案、滨海快线票价等文件进行充分解读,促进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准确把握政策核心要义,提高政策执行力,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首要、重要内容,开展法治教育专题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过硬的政治素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深化普法与政务公开。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吸引力和传播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强化政务公开,增强发改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缩短与群众的距离,提升公信力。
三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力打造“榕易办”、“易企见”等服务民营经济福州品牌。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等民营经济相关机制协同发力,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难题。结合“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打造福州民营经济全景式指标体系,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四是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排查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视投诉平台、行业商协会、党派工商联的作用,与企业密切沟通,拓展壁垒线索征集渠道。加强与营商部门、效能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常态化联动,推动顺利破除壁垒。充分利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落实隐性壁垒线索发现、认定、处置全流程网上办理机制。
五是加强谋划与落实。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我委法治建设工作与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同频共振,开好局起好步,奋勇争先、法治保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