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之平潭篇: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
时间: 2022-06-04 17:13

  编者按: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打通营商环境堵点难点痛点,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省发改委(营商办)定期向省、市、县三级汇集甄选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发挥“小切口,大效果”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共同提升。

  典型案例之平潭篇:

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

  一、背景情况

  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司法网拍不动产成交后存在的“来回跑”“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协同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平潭支行、区税务局、福建银保监局平潭监管组印发《关于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通过司法、税务与不动产登记等多部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工作互助的方式,实现涉案房产“查、控、转、抵”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的“一件事”“零次跑”模式。

  二、主要做法

  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实现让司法查控、信贷融资、税费征缴、办理权证、抵押贷款等环节线上无纸化流转,打造了一条从司法查控、不动产拍卖成交到权证办理、抵押贷款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路径。

  流程如下:一是由法院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向区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发起房产信息查询、查控,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线上审核、反馈。二是区法院向区税务局发出《询价函》,区税务局向区法院列明案涉房产拍卖后可能所需缴纳的税种税费。三是竞买人在竞拍涉案房产前,通过相关银行app或官方公众号提供司法拍卖贷款咨询和额度预评。四是竞拍成功后,法院根据竞买人所持“贷款承诺函”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成转移登记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发送至区行政审批局,引导竞买人线上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和税费征缴。五是区行政审批局在收到竞买人不动产登记申请和成交法律文书、完税信息后,线上办理案涉房产转移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或邮寄权证,并同步将房产转移登记情况推送至法院、税务局、银行。最后,银行在收到区行政审批局发送的房产转移登记结果后网上申请抵押登记,区行政审批局线上完成登记后将登记结果推送银行,银行将买受人申请的贷款款项汇入法院指定账户。

  三、取得成效

  一是协同执行,提高效率。通过多部门密切协作、信息共享、网上流转的方式,实现涉案财产处置提档增速,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各部门间无需往返跑,司法查控、信贷融资、税费征缴、办理权证、抵押贷款等环节全流程缩短50日以上。二是“e拍即得”,提升效能。通过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实现线上确认、线上贷款、线上缴税、线上过户,竞买人至少少跑5次,切实降低购房人和购房企业的办理成本,并真正实现“一机在手、足不出户”取得不动产权证,有效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线上联办,提增效益。应用区块链、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线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线上缴税(费)、可信文件等新技术,将单一、条块分割的部门多头、交叉、重复管理,向多元管理主体的链条式协同治理转变,不仅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更提高了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来源:福州市发改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