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之南平篇:南平市创新司法鉴定询价竞争机制
时间: 2022-05-29 16:44

  编者按: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打通营商环境堵点难点痛点,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省发改委(营商办)定期向省、市、县三级汇集甄选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发挥“小切口,大效果”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共同提升。

  典型案例之南平篇:

南平市创新司法鉴定询价竞争机制

  一、背景情况

  司法鉴定费用偏高一直被诟病为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的突出问题,是导致执行合同成本较高的最主要因素。近年来鉴定机构的管理已趋于市场化,鉴定机构在报价上只要在指导价所限定的收费幅度内即可,当事人对报价只能接受,否则将承担退鉴后果。为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降低鉴定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南平中院借鉴政府采购竞争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制定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采用询价方式选定鉴定机构的实施细则(试行)》,创新司法鉴定询价竞争机制。

  二、主要做法

  1.引入市场竞争,促进鉴定成本有效降低

  司法鉴定案件需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时,先通过摇号方式,选取3家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作为询价对象;再向各询价对象发出《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询价函》,邀请询价对象进行报价;根据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确定报价最低的询价对象作为鉴定机构。

  2.重点环节监督,确保选定过程公开透明

  采用电脑摇号方式,杜绝人为操作,并由法院督察室派员现场监督,确保摇号程序公正;指定时间集中统一开标,防止报价信息泄露,开标过程由司鉴处、审判业务部门以及督察室共同参与,确保公开透明。

  3.后续规制惩戒,确保鉴定程序高效规范

  为防止部分鉴定机构恶意竞争承揽业务或承接司法鉴定业务后拖延鉴定程序等,《细则》明确了相应规制和惩戒措施,对不尊重市场规则、恶意竞争的机构取消其选定资格;对恶意承揽业务导致程序拖延或鉴定意见存在严重瑕疵的机构,给予暂停参选资格或名册除名等惩戒,确保鉴定程序高效规范。

  三、取得成效

  目前南平法院已试行询价机制的有9个案件,其中:工程造价鉴定6个,房地产评估1个,工程质量鉴定1个,文书鉴定1个,促降鉴定成本成效明显。从参与机构的报价汇总情况看,最高报价375.13万元与最低报价225.46万元对比,差额达149.67万元,每案价差率221.1%—4.03%不等;从中标价与以传统方式计算报价汇总对比情况看,中标价225.46万元,以传统方式计算报价431.9万元,差额达206.44万元,每案价差率181.73%-0.67%不等,实实在在减少当事人鉴定成本负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来源:南平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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