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 | “整治+规范+监管”,泉州市“三位一体”推深做实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时间: 2024-09-27 16:49

  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思路,泉州市积极响应,坚持高位部署,各部门上下联动、合力推进、主动作为,通过“整治+规范+监管”三位一体部署推进落实,全覆盖下沉督导,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整治切题,着力推动群众有感有得

  泉州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市、区)深入项目开展“点对点”检查,千方百计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泉州市人社局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对700余个工程项目开展监管,累计代发工资43多亿元,惠及11万人,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心有所安。同时在全市进一步鼓励减免1千万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截至今年7月,已对182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惠及投标人10.6万家,免收投标保证金总额约155.18亿元,进一步为企业“松绑解困”。

  规范筑基,着力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

  泉州市在深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中,通过立规明矩、完善制度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对招投标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如针对当前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操作不规范现象,研究出台了《泉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场交易行为规范与评价管理规定》,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和招标人做到一项目一评价,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与服务质量管理;针对专家资源分布不均,尤其是设计单位专家资源匮乏问题,研究出台《泉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实现跨地区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监管助翼,着力创新政府监管机制

  泉州市在工程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中,以监管创新为引擎,不断织密监管网络。一方面,出台工程招投标“一单一指引”手册,对易发多发的问题隐患进行阐释分析,明确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及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遵循;另一方面,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实施定期分级监管,加强交易数据集成、挖掘、整理,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招投标各主体的监管和监测分析,守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正义。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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