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 | 省发改委强力推进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 2024-08-19 15:13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周祖翼书记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专门听取汇报、作出批示。省纪委监委随即印发《关于强力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将“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列为一项重点整治任务,重点聚焦今年以来发现和查处的党的二十大以来工程建设领域各类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工程项目立项决策“盲目冒进”、工程发包“明招暗定”、联标卖标“沆瀣一气”、标后监管“形同虚设”四类问题。省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运用“四个联合”协作机制牵头抓总,贯通“两个责任”,抓本级带系统,压实各方责任,先后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清退了一批问题专家,查处了一批串通投标案件,处置了一批责任人员,形成了一批制度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链条一体推进

  按照发改部门牵头抓总、行业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工作思路,省发改委横向加强与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对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纵向督促指导“九市一区”招投标牵头部门“如何抓”“怎么干”,切实抓好能源、大数据、粮储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监管,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发改系统责任全链条覆盖,确保工作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加强与省纪委监委专班、驻省相关部门纪检监察组以及九市一区的协调联动,开展“监督的再监督”,确保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强力推进,有效推动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贯通,一动整体动的工作格局。

  全流程问题处置

  省发改委牵头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本次“点题整治”四大方面重点整治问题,依托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管理系统”多渠道、多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台账动态滚动更新,全流程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汇总、核实处理、跟踪反馈的“清单+闭环”管理机制,强化问题处置“跟踪调度+专题会商+个案移交”整体统筹、重点突破,深挖快查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收集问题线索1490个,各级各部门累计上报整改销号1427个,完成率96%,做到工作推进高规格、高标准、高效率,呈现任务落实快、问题处置快、成果见效快工作特点。

  全覆盖下沉督导

  为强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攻坚势头,省发改委坚持一体筹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在6月底到7月初,牵头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精干力量,包片包干分赴九市一区开展下沉督导。期间各督导组直插基层一线,直面突出问题,真查真管真监督,实地调阅工作资料档案350余份,随机抽查项目200余个,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质效不佳的地区部门累计谈话210余人次,织密织牢监管责任,并部署指导各地市高效、有序推进本地专项督导工作,实现区县督导全覆盖,问题查摆无死角,进一步提升了攻坚质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抓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小切口”提升群众实感,2024年以来为1241个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796.4亿元,惠及投标主体64.5万人次;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2.54亿元,惠及14869人;清理“问题专家”7批2642人,对1040人次专家予以评标不良行为扣分,全面落实了“查处有震慑、整治有实效、治理有提升、群众有受益”工作要求。

  8月起,专项整治将进入巩固提升阶段,省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继续联合各级各部门,持续保持昂扬向上、时不我待的工作作风,坚持“整”和“治”相结合,继续保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继续牵头抓总,压实包片督导,推动落实各方责任,持续推进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高质高效打赢打好这场攻坚战。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