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激励!省发改委对这些地方政府第二季度项目工作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时间: 2022-08-02 16:55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精神,省发改委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重大项目投资完成、重大活动集中签约项目落地等综合情况较好的市、县(区)予以正向激励。

  根据项目工作正向激励具体实施办法,省发改委对第二季度全省项目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第二季度综合考评较好的设区市

福州市

漳州市

三明市

  省发改委分别给予以上设区市政府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第二季度综合考评较好的县(市、区)

同安区

连江县

东山县

泉港区

晋安区

邵武市

长泰区

长乐区

翔安区

永安市

  省发改委分别给予以上县(市、区)政府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通过实施正向激励,推动各地全力项目攻坚,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来源:本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