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发改委正式印发了《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按照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进一步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新要求,明确未来我省城镇化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全省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21—2035年。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的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城镇化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影响力、竞争力大幅跃升,中心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大中小城市发展更加协调,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省城镇化空间布局图
到2035年,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完成,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成熟定型,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成为引领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引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功能品质更加完善。
我省进入城镇化中后期阶段,规划提出未来一个时期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五个方面任务:
一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持续放宽放开落户限制,提高户籍迁移便利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素质,营造包容关怀的社会环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强化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
二是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优化提升“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快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加快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打造1小时通勤圈,推动产业协同联动,建设便利共享的生活圈;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加快福州国家中心城市创建,进一步推动厦门提升开放水平;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立足小城镇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分类引导小城镇特色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
三是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市
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公共卫生预防救治,加强城市防洪系统建设;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加快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构建科技创新走廊和沿海科技创新产业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加快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搭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环境优美的绿色城市,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系统,引导城市绿色生活;建设魅力彰显的人文城市,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创新发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四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城市空间治理,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城市空间开发保护的底线管控,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创新城市社会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健全市政公用设施常态化管护机制,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健全城市发展资金保障机制,创新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
五是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人才入乡发展激励机制;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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