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
时间: 2018-09-14 18:30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8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

  其中,从区域看,城市和农村均上涨1.5%;从消费类型看,消费品价格上涨1.2%,服务价格上涨1.9%。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升一降”:食品烟酒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0.7%、2.1%、1.0%、2.4%、2.9%、1.9%、0.1%,衣着类下降0.1%。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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