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规定》(闽发改办〔2024〕115号),我委向第三方供应商购买福建省“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服务,采取书面询价方式,由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提供服务。2025年8月14日,我委向3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函。截至8月21日18:00,共收到3家供应商的密封报价函。8月27日下午,在委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派员监督下,询价组现场开启密封函,公布各供应商报价情况。其中,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报价198500元,厦门大学报价198000元,华侨大学报价199000元。
经询价小组现场确认,确定由报价最低的厦门大学为福建省“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服务供应商。
现将此次询价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此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电话联系陈同志(电话:0591-8706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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