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202512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发改提案〔2025〕30号
时间: 2025-03-24 16:33

省国资委:

  《关于引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创新我省国企民企合作机制的建议》(2025123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打出有力、有效的政策“组合拳”,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结合我委职能,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近年来,推动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近期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从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多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享受精准政务服务,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民营经济发展定位更加合理。

  二是促进公平竞争。在全国率先制定促进公平竞争地方性法规,2024年储备推介民间投资项目700余个、总投资超5000亿元,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120余个,开展招投标整治、推动减免投标保证金超千亿。完成涉及市场公平竞争规定专项清理和涉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改”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政策140余件。

  三是开展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各地市指标完成情况和营商环境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导各地各部门整改。开展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健全经营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机制。定期总结梳理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鼓励互学互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关于引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创新我省国企民企合作机制的建议,按照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发挥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国企民企合作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对接合作,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等项目。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上市。

  二是持续推动开展央企民企合作。加强沟通对接和产业布局引导,支持省内优质民营企业与央企开展协作联动,以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合作为切入点,推动央企民企探索搭建多层次、立体化、高效率的市场、技术、资金、人才合作体系。   

  三是加快推动出台《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按要求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对有违平等保护企业、妨碍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领导署名:王高辉

  联 系 人:许思羽

  联系电话:0591-87063729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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