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263号提案的答复
闽发改提案〔2024〕69号
时间: 2024-05-24 15:08

福建师范大学委员小组:

  《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助力民企外贸出口提升的提案》(20241263号)收悉。现将涉及我委职责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近年来,我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出台实施《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统筹指导和推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谋划,担当作为,精准发力,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优化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和提升金融服务等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工作方案》,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司法厅牵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梳理排查政策措施8156件,其中废止174件,修订79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建成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健全隐性壁垒线索发现、认定、处置全流程网上办理机制,全年收集、认定、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142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加强增量政策审查,已实现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2023年全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08户次。

  二、积极打造良好融资环境。将融资支持纳入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统筹省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为银行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持续开展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加强项目申报环节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和配套服务,督促银行加大项目对接力度,累计向国家推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近千个。每季度常态化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多家银行签订战略协议,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方面开展有效合作,提高民营企业获得贷款便利性和时效性。

  三、持续发力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依托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与企业对接,为企业提供产品展示、技术交流、贸易促进、项目合作等平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降低科技创新成本,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聚焦前沿方向和关键领域,打造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平台,鼓励民营企业精准引进一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创新专业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加强人才的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确保人才“安居乐业”。加大对民营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在前沿领域布局一批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指导;聚合资源,推动企业完善平台机制,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储备深度,始终保持领先优势。

  四、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发布全国首份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编制14条重点产业链报告,成立集成电路、能源电子、新能源汽车等11个重点产业链工作专班,出台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形成4个国家级、1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梯次培育壮大民营企业,公布创新型中小企业2484家,新增省级单项冠军企业28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2家。实施培育扶强行动,公布六批206家龙头企业,14家企业上榜2023中国民企500强,19家企业上榜中国制造业民企500强。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制定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开展“千员万企”数字化诊断专项行动,福州、厦门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贵提案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民企外贸出口提升的建议,按照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抓好统筹协调,在优化民企发展环境等方面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对新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为落实经营主体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加大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梳理通报一批不当干预问题典型案例,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推进民营企业“非禁即入”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优化民营企业省内迁移登记流程。

  二、落实落细民企融资服务。继续加强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建设,依法归集企业信用信息,通过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服务;紧跟国家发展改革委时间窗口,组织申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充分发挥项目管理职能优势,积极组织政银企进行项目融资对接,努力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供相关要素保障服务。

  三、组织实施工业科技创新行动。发布一批“揭榜挂帅”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构建创新企业孵化服务体系,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13000家。高标准建好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的2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支持一批民营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民营企业布局新增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民企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团队落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包括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咨询、专利代理、知识产权交易等第三方机构。

  四、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制定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试点方案,培育一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修订《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培育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超34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突破60家。支持民营经济加快链条协作、集群发展,重点打造新能源、现代纺织鞋服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不锈钢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石化、绿色食品、集成电路与软件信息等国内领先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新型显示、计算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工艺美术、新材料等各具特色的区域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

  感谢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张文洋

  联 系 人:骆培元

  联系电话:0591—87063622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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