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陆盛彪代表提出的《关于再提加快落实生态流量“一站一策”考核机制的建议》(第195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改善我省河流水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委会同贵厅及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1月印发了《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闽发改商价〔2021〕733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生态优先、科学发展、因地制宜等原则,推动我省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同时,针对特殊情况,《办法》明确了差别化考核范围和相应的处置办法。
《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工作,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显著提升,相关河流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能否彻底扭转相关河流的水生态环境情况,还需长期跟踪监测和审慎论证。下一步,我委将配合贵厅对代表提出的调整考核机制建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做好研究论证。
领导署名:王忠
联 系 人:刘燕飞
联系电话:0591-8706370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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