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铭福代表: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6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标志性举措”。近年来,我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从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出发,出台实施《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统筹指导和推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率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在全国工商联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排名中我省较去年上升一位、排名第九。营商环境指标总体优于上一年,2023年我省各地营商环境平均得分94.96分,较上年提升0.85分,市场主体对我省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88%。在您建议的加强问责等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问责监督,提升服务水平。近年来,我省在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帮办代办、首问责任制等服务举措,推动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提升,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一是告知承诺。我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度,通过明确告知企业群众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承诺事项及相应责任,实现政务服务的透明化、规范化,有效减少了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困扰,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帮办代办。为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我省在工程建设等领域积极推行帮办代办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对一”的全程指导和服务。同时,我省还开通了线上帮办代办平台,方便企业群众随时随地进行咨询和办理业务。这些措施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群众的办事负担,提高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三是首问责任制。为确保企业群众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我省在政务服务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要求首个接待企业群众的工作人员负责到底,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对于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反馈和跟踪机制,确保问题不遗漏、不拖延。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政务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解决问题的效率。
二、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出台《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总体目标、内容和要求。《方案》提出建立重点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逐步推行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提高跨部门监管比例;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方案》印发后,由省发改委牵头在泉州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由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在全省开展“综合查一次”试点,自2023年9月试点以来,累积减少行政检查7000余次。
三、杜绝随意检查,减少检查次数。《方案》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研究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现“一级发起、全网协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处理、全省互认”,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四、加强常态化沟通。不断强化涉企服务,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真实想法,了解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面临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开展涉企政策落实“飞行检查”,推动政策效应释放、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初步构建起涉企问题诉求收集、转办、督办、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全力护航民企发展。
企业是微观经济主体,是国家发展基石。营商环境对于企业的发展与繁荣至关重要。正如您建议所言,当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企业经营困难较多。行政部门要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给民营企业家加油、鼓劲。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抓好统筹协调,持续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问责监管。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常态化监督。开展全省范围的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重点规范委托执法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的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监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全链条监管。
二、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围绕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深化“一网好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推动《福建省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加快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依托系统开展审批事项下放(委托)审核,强化后续监管手段,开展成效评估。推动全省同一标准服务;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和“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统筹协调涉企服务资源,依托“福建易企办”专区、线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一站式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推进在各地现有行政服务中心内,专设一个服务企业的窗口,为企业提供全闭环的政务服务。在有必要有条件的园区设一个综合服务平台,努力让企业办事不出园区。
三、严格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准入条件和资质的审核,规范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程序,明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责任义务,切实履行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的日常监管和抽查,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培训和行为规范要求,明确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违约的惩戒措施。
四、深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加快推进“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2025年起,涉企业行政检查要普遍实行“综合查一次”,由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调查,切实消除重复多头随意执法。开展检查前,由牵头单位指定专人与检查对象联系对接,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全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推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强化数据共享,实现执法结果互认,减少多头重复交叉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设置重复执法预警功能,有效避免重复检查;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人员和主体信息,杜绝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主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依法推行涉企行政执法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五、强化联系服务民企机制。深化落实“四下基层”,持续推进党政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等机制,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在一线中及时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落实与商会组织、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聚焦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推动解决,力争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助力一个行业。强化“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在“企业诉求—平台吹哨—部门报到”闭环机制中的功能,实现民营企业诉求问题闭环处理。
领导署名:张文洋
联 系 人:骆培元
联系电话:0591—87063622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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