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惠中代表:
《关于启动“无证明城市”建设的建议》(第10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利企便民的重要措施。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重点。省发改委、省审改办、省数据管理局按照省政府部署,在学习借鉴省外一些地方“无证明城市”建设经验,认真吸收各有关方面意见,包括您的建议基础上,牵头研究起草并经省政府同意后,于今年3月底印发了《福建省推动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无证明城市”建设。目前,我们正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
一是全面梳理证明事项。由省司法厅牵头组织清理省内各级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立依据的证明事项,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
二是细化明确材料来源。围绕“无证明城市”“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由省审改办牵头组织对“五级十五同”事项标准目录清单中的材料来源属性进行核查纠治,进一步细化明确申请材料的来源属性,确保全省一个标准。凡是“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明确材料基本格式或空表以及相关样本;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明确出具部门(含事业单位)和获取相关材料的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凡是“其他”类材料,应明确由哪一类公共服务行业出具和需要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
三是优化证明材料获取。对于“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已纳入现有“免提交纸质证照清单”的,由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获取。对于“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未纳入“免提交纸质证照清单”的,通过汇聚共享平台共享获取。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建立“一数一源”数据采集机制,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采集,夯实数据底座,打通政务服务系统和“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对象库数据共享,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数据重复采、重复集填报等负担,实现事项“数据最多采一次”。
2024年5月20日前,围绕3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事项“数据最多采一次”;2024年9月底前,实现全省60%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最多采一次”;2024年12月底前,全省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支撑政务服务办事的数据底座基本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流程基本建立完善。
四是强化公共能力支撑。建立电子证照日常纠错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电子证照治理机制。完善电子证照生成管理机制,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必要环节,严格做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发放、同步注销。建设福建省电子印章公共管理平台,出台《福建省电子印章暂行管理办法》,完善电子印章对电子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辅助支撑。制定《福建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完善电子档案生成机制,推动电子档案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中的应用。
五是保障数据安全性。通过CA签章加密技术,对电子证明实行加密保护。通过完善电子证照授权调用制度,加强政务数据全流程安全管理。通过提升服务器安全等级,加大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堵住数据泄漏的技术漏洞和抵御外来攻击。
六是建立灵活变通机制。在无法获取在闽办事群众所需要的他地证明和来闽开具证明以在他地办理事项,以及因历史遗留问题无从获取的证明材料,建立灵活变通机制,以满足群众办事现实需求和提高办事便利度为宗旨,以尊重事实、风险可控为前提,由审批部门根据相关材料关键性信息和已掌握材料的关联性,依托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处置意见,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会商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七是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6月底前,在福州、泉州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探索通过数据共享、一网协同、优化服务等方式,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免于提交证明材料。
八是复制推广试点经验。12月底前,复制推广福州、泉州试点工作成果,在全省实现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免于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以及水、电、气、网络、通讯、银行、保险、教育、医疗卫生、中介机构等公共服务行业出具的结果材料。
九是抓一件小事,检验“无证明城市”成效。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共享、可信电子文档)、一网协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无证明城市”的具体应用。在户口办理、保安员证核发、用气过户申请、用水过户申请、生育津贴支付、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等政务服务场景中使用。
十是打通垂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今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我委牵头起草的《福建省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对整合、保留、废止全省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省级统一收件系统,推进与省级自建业务系统、各地综合窗口系统对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对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支撑能力等作出具体部署。目前全省统一收件系统建设已完成,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省住建厅的“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的“福建省运输管理系统”、省公安厅的“福建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人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的“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6个省垂审批系统,计1086个事项对接,初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统一收件、数据汇集、数据共享,解决数据“二次录入”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逐步推进全省统一收件系统与各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系统对接,从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次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以推动国务院部署的 2024年度13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为契机,争取国办电子政务办支持,对接部委系统接口,实现数据向基层回流。
十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7号)要求,省发改委正会同省财政厅、省数据管理局按规定做好省级政务信息化系统资金保障,并要求各地按照省政府部署,优化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支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张文洋
联 系 人:潘 宏
联系电话:0591-87063635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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