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8号建议的答复
闽发改建议〔2024〕146号
时间: 2024-04-30 15:01

许景南代表: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第1068号)由我单位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省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次以全会形式、从战略高度部署民营经济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谋划,担当作为,精准发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完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规范登记管理,确保市场安全和有序宜业。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全国统一的经营主体管理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依法履行登记管理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公司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合理设置组织机构,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登记管理服务。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虽未限制外籍人士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但明确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同时列明了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助企规避债务风险。扩大联合授信试点范围,将不同所有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联合授信对象,推动银行业机构共享对企授信信息,做好风险监测,定期复评联合授信额度,及时提示过度融资或超额授信等风险苗头,研究采取风险联合防控措施,引导企业重视负债合理性,做好负债管理,规避资金风险。通过对银行机构开展现场查检并依法处理,倒逼银行业机构做实贷前、贷中、贷后三查,防控借款企业资金风险。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合法规范。发挥市场执法监管体检作用,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5868件,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以案释法,有效规范市场竞争;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平台企业管理,引导平台企业不断优化协议规则。建设智能指挥中心,形成数据分析展示、APP联动、远程调度监控、风险预警等智能调度体系,智慧监管赋能加快显现;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统筹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实现精准执法。

  是加强梯度培育,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落实奖励资金1.1亿元,对新增规上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和新投产纳统企业10万元奖励,新增“个转企”4385家,“小升规”2114家,“规改股”745家,“股上市”10家。出台《福建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公布创新型中小企业2484家,累计3973家;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52家,累计2635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2家,累计348家;新增省级单项冠军企业28家,累计314家。新增18个省级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五是推动完善治理结构,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推广“以企业家培养企业家”模式,举办专精特新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培训班近100场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6300多人次。加强企业合规培训,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水平。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开展技术帮扶和科研项目合作等工作,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推动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管理,福耀玻璃、九牧集团等我省民营企业获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宁德时代新能源、盛辉物流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2023年全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46万件,位居全国第七位。加强国企、民企对接合作,省属企业累计引入非国有资本482亿元,按穿透式混改口径计算实施混改企业795家,占企业总户数的41.54%。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深度运用全国首创的“执破直通”等机制盘活资金、挽救企业,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强制清算纠纷4289件,有效盘活资产113.37亿元,挽救危困企业182家。

  是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推进《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抓好宣传贯彻落实,促进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组织各地抓好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线索核查整改等工作,处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线索142条,着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快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修订,推动各级各部门对违反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文件开展清理,研究构建包含100个具体监测事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建立数字化营商环境督导机制。率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深化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改革,“易企办”企业服务专区正式上线,建成全省“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化平台,在15个行业探索“一业一证”试点。发布两批省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目录清单,建立健全“免申即享”工作机制。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用好“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累计受理企业信件4075件,办结率100%。我省在全国工商联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排名中上升一位、排名第九。营商环境指标总体优于上一年,2023年我省各地营商环境平均得分94.96分,较上年提升0.85分,市场主体对我省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88%。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按照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大力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在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优化环境等方面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优化规范管理。启动《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前期研究,加快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立法进程,推进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的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清理有违平等保护和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引导民营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民营企业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和帮扶一批“小微企业”成为“规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帮扶、分类培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若干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持续开展“出资人红色教育工程”,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建立健全传帮带辅导制度。梳理汇总各地民营经济发展典型经验做法,推广一批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推出一批我省敢闯敢干改革创新的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正向激励正面引导,激发民营企业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贷资金监管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对照全省民营经济贷款增速、增量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方案,逐月监测、按季通报,纳入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督导银行业机构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民营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营造经营主体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促进经营主体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营造执法惩戒与指导服务并重的市场环境,确保市场安全和有序宜业;营造品质合格监管与质量辅导提升并重的市场环境,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达标合格和产业水平提档升级;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和运用有效的市场环境,助推民营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深化拓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加大力度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认真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继续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制定我省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试点方案,发布一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超34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突破60家。

  四是制定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标志性举措。推动国家加快出台支持福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牵头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兑现向民营企业作出的承诺。深化政法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完善提升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功能,加快“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拓展民营企业获取法律服务的渠道。探索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持续抓好《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贯,扎实做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依托“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依法推行涉企行政执法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张文洋

  联 系 人:骆培元

  联系电话:0591—87063622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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