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张璐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实行就近高速路口差异化收费的建议》(第1036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实施<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方案>的通知》(闽交规〔2023〕59号)规定:对合法装载并使用ETC预约通行我省沿海港口附近的宁德北、宁德南、荆溪、马尾等22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经认定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英尺、40英尺和45英尺)运输车辆,予以通行费5折优惠。
张璐代表提出的“增设园区就近的龙山、海口、松下三个高速口纳入我省沿海港口城市集装箱车辆差异化收费名录,享受通行费5折优惠”。据了解,龙山、海口、松下三个收费站距离松下港区最近,目前松下港区为通用散杂货运用途,暂未从事国际标准集装箱船运业务,因此上述收费站不符合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鉴于中印尼“两国双园”项目拟于2025年投用,届时松下港区若开展国际标准集装箱船运业务,建议将相关收费站纳入优惠政策范围。
领导署名:王高辉
联 系 人:孙 迅
联系电话:0591—87063609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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