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预【2013】24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1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省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定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签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拟定创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
(七)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省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省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全省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省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省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级部分重要商品、战略物资的储备;参与研究价格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省资本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全省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协调解决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全省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二)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下属单位)总编制398名,实有在编人数3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7人,事业编制149人,工勤人员15人。包括23个机关内设处室、纪检监察室以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编制157名,工勤编制25名。内设23个处室、纪检监察室 |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
行政编制15名,内设处室3个 |
福建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
行政编制9名,内设处室2个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室 |
事业编制20名 |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事业编制12名 |
福建省核电办公室 |
事业编制10名 |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
事业编制150名 |
三、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制定的2013年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各个方面。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精心编制和组织实施各项规划,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壮大,以“三维”项目促批落地推动工业总量扩大和质量提升,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三)努力促进投资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大水利设施建设。
(四)加大科技创新及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6·18品牌效应,推进“数字福建”建设。
(五)增强新增长区域发展后劲,积极推进小城镇改革,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帮扶苏区老区等欠发达地区提升区域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六)认真落实惠民实事项目,加强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
(七)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加强生态省建设的指导协调,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八)加快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改革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持续深化医改工作,拓宽发展融资渠道。
(九)加强发展改革队伍作风建设。
四、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3年,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为8429.4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8429.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55.09万元(含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工伤生育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7.24万元(含遗属补贴、提租补贴、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公用支出766.58万元;项目支出3670.56万元(含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信息中心政务网运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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