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邮电学校食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 2018-06-04 08:46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邮电学校食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18〕3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学校师生用餐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省邮电学校食堂项目,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邮电学校食堂。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邮电学校校区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邮电学校。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693万元,建设资金由福建省邮电学校自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2000年第3号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范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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