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深化“减证便民”高质量 推进“无证明城市”试点建设
时间: 2024-11-30 11:02

  一、背景情况

  建设“无证明城市”是深化“减证便民”要求、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推动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闽发改体改〔2024〕123号),将泉州定为“无证明城市”试点城市之一。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制定《泉州市建设“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为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在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决定的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优化服务等方式,实现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免于提交政府部门核发及公共服务行业出具的结果材料,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免证办、零跑腿”。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无证明”机制保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一是严格落实专班机制保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全力攻坚。专班下设事项梳理组、数据完善组、业务协同组、帮办代办组、承诺替代组、协调处理组等6个工作组,制定《“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进度倒排表》,倒排时间节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实行重点工作周报机制。抽调县级骨干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共同组成专班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材料组、业务组和技术组,通过专员集中、专班办公,不断提升改革质效。各牵头部门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专班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抓总,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已印发7期周报。三是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梳理。市司法局印发《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梳理和清理工作的通知》,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全面清理“五级十五同”目录中无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提出市本级拟保留证明事项1998项。

  (二)提升“无证明”服务水平,强化数据运行支撑。一是持续提升数据共享比例。优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功能支撑,实现收件时一键自动调用电子证照,有效提升部门窗口办件效率;按照“应配尽配、应调尽调”原则,持续做好申请材料与电子证照关联配置,目前,全市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申请材料147665个(不包含材料来源为“申请人自备”的材料),其中,已配置证照的事项材料占比为66.1%。二是推进电子证照动态治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与市数字办联合印发《泉州市电子证照异议核实与纠错制度》,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市电子证照异议核实与纠错处理工作;建立证照日常纠错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证照治理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完成3.6万条电子证照数据纠错治理。三是开展电子证照核对行动。线上依托闽政通“泉服务”频道上线“电子证照核对”功能,通过闽政通消息通知,累计向627万泉州用户推送电子证照核对提醒。该功能上线一周以来,访问用户数8305,用户点击量14206,纠错证照发起数136;线下于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14个“证照补齐服务窗口”,针对证明材料缺证错证的情况,鼓励企业群众携带纸质材料到服务专窗,由专窗工作人员通过泉州市“一体化平台”中的“证照补齐”功能模块,及时为群众完善电子证照数据。四是探索建立可信电子文件库。市数字办不断完善可信电子文件平台建设方案,目前已完成“闽政通”电子签名开发自测,待“泉证照”可信电子文件功能开发完成后上架;明确网络部署于电信政务信息网,服务器资源已开通并部署完成。

  (三)创新“无证明”服务方式,夯实兜底保障基础。一是创新“业务协同及帮办代办”工作机制。针对无法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免提交”的证明材料,印发《泉州市“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业务协同及帮办代办实施方案》,依托泉州市“一体化平台”创建“业务协同和帮办代办”功能模块,横向覆盖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纵向贯穿市县乡村四级,形成“一端收件、同时分发、交叉核验、限时反馈、全程留痕”的工作机制,对于可现场“业务协同”办理的,采取“容缺受理”方式进行办理,对于“帮办代办”方式办理的,根据申请人意愿,与申请人签订《帮办代办协议书》,实现证明材料“闭环获取”,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市司法局组织各市直部门在2020、2021年已制定适用的94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基础上,持续梳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法律服务等领域的高频进驻事项,形成首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112项,梳理形成《告知承诺书(替代型)模板》,明确承诺兑现条件和事中事后监管标准,推动以“告知承诺书”替代证明材料。三是探索灵活变通服务机制。针对省内办事无法获取的省外证明材料,以及因历史遗留问题无从获取的证明材料(即电子证照推行前的政府部门核发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探索通过线上核查、历史澄清、政策调整、容缺受理和协商沟通等方式灵活处理,夯实兜底保障基础。

  三、取得成效

  (一)实现“村(居)证明”全流程“掌上办”。泉州市于2020年上线泉州市“一体化平台”村(居)智助服务系统,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的所有村(居),实现计生情况审核证明、户口迁入迁出证明、亲属证明等97项证明材料全流程“掌上办”。总办件量214519件,其中,2024年来办件量达76040件,为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奠定基础。

  (二)完成证明事项材料全面梳理。梳理全市事项材料共147665个(不包含材料来源为“申请人自备”的材料),其中已配置证照的事项材料占比为66.1%;逐项梳理政府部门核发事项材料,形成两批(市直部门+县级部门)可实现“免提交”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共计78756项,其中市“免提交”高频证明材料目录共70项,涉及20个部门;对需回收的旧证清单进行梳理,形成《泉州市回收类材料清单(第一批)》共1090个。

  (三)“业务协同”功能正式上线运行。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业务协同工作小组,配置业务协同人员名单2546名,确保业务协同工作及时处置、反馈问题实时解决。今年6月份,上线“业务协同”平台。增设“弹窗提醒”和“短信通知”功能,设立业务监察模块,对办件情况进行预警和监督。该功能上线以来,办理量达1578件。

  (四)拓展“无证明”应用领域。梳理形成两批《公共服务行业数据对接需求目录清单》,涉及15大类行业66种证明材料,不断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不断向公共服务行业提质扩面。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市数字办与泉州晚报社展开对接,完成可信电子文件系统部署,为泉州晚报分配账号和权限,梳理形成8类常见公告类电子证明模板,实现泉州晚报社出具的报刊公示类材料电子化生成和共享应用;推进省中介超市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结果材料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中应用,实现该类证明材料“免提交”。

  (五)构画泉州“无证明城市”未来建设蓝图。从“社会侧”“政府侧”出发,绘制泉州市版“无证明城市”建设业务架构图,通过可视化的方式清晰展示“无证明城市”应用蓝图。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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