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工作部署,当好改革试点“排头兵”,在全市范围率先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等服务模式,推动实现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要素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部署夯实制度之“基”。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方案》和《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工业项目“标准地”工程审批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由局部产业板块向产业园全覆盖、由新增工业用地向存量用地开发延伸”的改革方向,以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为载体,着力推动新项目全面落地。二是建立指标约束。根据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相关区域评估要求,采用“2+6”分类定标模式,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用地容积率等2项主干指标,实施产业类型、用地规模、单位能耗、排放总量、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6项控制性指标,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和亩均效益。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建立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自然资源分局作为牵头单位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经发局、建设局、商务局等涉审部门密切配合,分别在政策、项目和业务上给予支持,切实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全效保障筑强服务之“柱”。一是开展区域评估。先行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变“企业付费评”为“政府买单评”,减少企业拿地后办理相关评估时间,加快企业施工投产节奏。二是优化项目审批。设立工业用地“标准地”服务专窗,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健全项目简审机制,审批实行“依申请受理、联审办理、限时办结、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搭建快审桥梁,革新技术方案编审模式,项目规划方案编审时长由原来3个月,缩减至1个月,压缩超过66%,极大程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工程设计图等审批用时,成功实现土地“交地即交证”“五证同发”“拿地即开工”。三是完善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聚焦产业园水资源紧缺、原辅料运输不畅等瓶颈问题,统筹推进市政路网管网、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电力迁改等项目建设,目前实施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等项目7项,启动建设园区市政道路约2公里;优化搬迁输电线路约2公里;新增污水处理厂,促进产业园污水日处理能力增加5000吨/日,敷设给水管线、扩建排水管线、新增中水回用管线10公里,实现试点产业园“五通一平”全覆盖,项目落地提供生产要素保障。
(三)联力聚合亮明监管之“灯”。一是实施并联管理。组织自然资源分局、经发局、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约定事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开工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参建单位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及“标准地”控制指标进行全程监督,推动监管向“专业行业联合、部门处罚统一、整改程序简明”转型,保障监管清单制、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审慎监管和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等措施的实施。二是明确履约监管。行政部门的精力从“重审批”转移到“强监管”,对产业园内新增工业项目须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约定控制性指标、达产时间、指标核实办法、违约责任等,对未达到履约监管协议要求的用地进行分类梳理,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收回、流转、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推动土地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三是强化效益评价。对通过达产复核验收的工业项目,列入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范围,实行定期综合评价、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评价档案和产业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对现有企业新增用地、利用存量用地增容、技改等项目实施差别化用地保障政策。
三、取得成效
一是实现用地成本“低投入”。机制运行以来,依托“区域评估”结果共享,预计为宁德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4个项目落地节约投入成本900万元以上,有力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实现项目动工“光速度”。“标准地”出让有效优化了项目用地动工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办理用时,成功实现土地“即拍即用”。改革前,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通常在地块交付后3-12个月左右动工建设。改革后,土地竞得人按照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动工建设,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三是实现土地利用“最优化”。“标准地”出让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产业类型等提前设置,其中投资强度由以往的350万元/亩大幅提升至600万元/亩,亩均税收由以往的25万元/亩提升至50万元/亩,容积率由以往的1.0提升至3.0,实现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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