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行投融资项目全链条审批与监管系统集成改革
时间: 2023-12-08 14:55

  一、项目背景

  国务院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要建立完善的政府服务体系和“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厘清监管事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相结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创新审批监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数字型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围绕“高效、便捷、客观、廉政”的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优化,推行“一张审批网、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张蓝图、一套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构建投融资项目全链条审批与监管系统集成。

  二、主要做法

  (一)审批流程模块化。以实现“全程无纸化、一趟不用跑”为目标,改造项目审批服务模块,建设“一码查询”“一窗办理”子模块,提供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服务渠道,为建设单位申报、审批部门管理提供便利,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办理方式便捷化。一是涉及到的审批事项简化为主题申报,将审批服务事项申请、“四个一”缴费申请、集中公示等相关表单整合成一套表单,创新性推行“一阶段一事项”的阶段审批功能。二是通过整合“一张表单”,建设单位一次性递交可信材料后,申报审批服务事项时,系统可自动获取历史申报材料,并进行核验,即可完成多个事项的申报工作,取得审批部门出具的电子证照批复,此举有效解决建设单位多头跑、来回跑、重复录入的困扰,实现办理方式的便捷化,提升办事服务体验。

  (三)审批监管数字化。升级优化后的系统,可汇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业务数据,实现审批监管信息一体化联动。一是系统可融合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评合一等数据,提高审批服务时效性和便捷性;二是系统将结合各部门的监管数据,归集所有事项、流程、环节、人员,构建工程建设项目“一项目一档案”管理体系,实现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三是基于项目档案,系统打造工程建设项目“一张蓝图”,为政府管理人员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有效提高项目审批监管共享性联动性,使项目审批、监管、执法形成闭环。

  三、取得成效

  (一)办理便利化,提升审批服务实效性。改革前,建设单位对项目审批“办什么、怎么办、找谁办、什么时候办完”不清楚,“走弯路”“走岔路”是常事。改革后,通过对建设项目审批绘制形象直观、易懂的“项目审批路线图”,明晰审批申请材料、通用格式、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责任人员等,并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截至目前,通过“四个一”审批模式办理的项目有2434个,共出具《综合审批意见》2312份,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好差评”好评率达100%。

  (二)信息共享化,提升审批服务质效。项目投资审批事项“全程网办”,事项办理过程中所有环节均实现材料线上流转,无纸化审批,自动化归档;提高线上申报材料的复用率,切实降低申请人办事成本,实现工程项目审批申报“一趟不用跑”,提升企业获得感。改革前,审批办理实际工作中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档案之间互不印证。改革后,推进模块化标准化,通过使用格式化申请表格、通俗化申报说明、标准化审批文书范本、明细分类审批标准等办法,项目档案实行层级管理,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不再另行制作保存项目审批档案,确需保存,从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提取。

  (三)审管数字化,实现审批监管有效衔接。在探索建设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工作中,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服务体系的完善,构建审批与监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实验区行政审批事项审管工作有效衔接。一是归集所有事项、流程、环节、人员,构建工程建设项目“一项目一档案”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二是通过信息技术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执法信息联动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审管数据全过程监管;三是结合本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际,解决信息不对称等,节约人力物力成本,降低廉政风险。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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