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尤溪县首推“区域水资源论证”改革实现取水许可“收即办零成本”
时间: 2022-06-19 23:28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全面推动节约用水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超越提供水资源保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在省内外多次调研的基础上,福建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在尤溪县首创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改革,为全省实现取水许可办证“收即办、零成本”提供示范。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技术政策支撑。统筹协调取水许可“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改革,组织编制技术支撑文件《尤溪县水量分配方案报告》《尤溪县乡镇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同时,尤溪县政府出台《尤溪县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改革实施意见》,对适用承诺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取水许可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备案制,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实行区域水资源评估论证、用水单位的取水工程(设施)自主验收。

  (二)注重宏观管控,简化审批环节流程。在水资源管理“双控”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河道外年取用地表水年小于1000万立方米的以及年取用地下水小于50万立方米的建设项目,取水单位只需填写《建设项目取水备案表(试行)》,在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由取水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取水承诺核验表(试行)》、取水工程(设施)的试运行情况和验收结论报告,并按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统一格式填报表格,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三)注重时限效率,优化取水办证模式。全面推广应用“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制订实施标准化的办事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明确承诺时限等,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注重宣传推广,指导服务取水主体。通过电视、智慧尤溪、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承诺备案制办证流程和承诺备案制的优点,指导服务取水主体做好承诺备案制工作。同时,成立水利技术服务队,联合各乡镇水利站,主动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释政策,协助企业主体办理相关手续。实现取水许可证办理零上门、零中介、最多跑一次。

  (五)注重事后监管,保障改革试点成效。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已批准的取水单位开展全过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取水主体规范安装取水口标识牌,公开取水单位、取水许可量等信息,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查处无证等非法取水行为。

  三、取得成效

  2021年11月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办理承诺备案制取水许可70件,累计节约许可时间2730个工作日,节约费用350万元。大幅提高许可服务效率,增强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简化了许可环节。取水许可环节由原来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取水许可证核发,简化为取水备案、取水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证核发应提交的材料由原来的7个减少至4个,即“三表一报告”。二是缩短了办证时间。取水许可整个流程办证时间由原来的法定时限取水申请20个工作日与取水许可证核发20个工作日,共计40工作日,缩短至1天,同时提升了时限效率,优化了办证模式,让数据跑起来,实现了最多跑一趟。三是减轻了企业负担。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实现了零费用办证,每个建设项目将减少水资源论证费用达3-5万元以上。四是促进了节水增效。采用单位产品用水量或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作为区域水效指标,倒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强非常规水利用,促进企业节约用水,提高水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五是提升了监管能力。全面落实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水环境得到不断改善,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福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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