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当前,算力的战略性地位和支撑性作用已成为普遍共识,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力,正加速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是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和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速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进程,全面赋能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制定出台《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出台依据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970号)、《关于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发改数字〔2022〕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出台《若干措施》主要目的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算力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算力布局,规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速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算力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其他两部分。
(一)工作措施。包括优化算力空间布局、规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构建全省算力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率、推动云边端协同发展、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提升公共算力服务水平、深化行业算力应用场景、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完善算网安全保障体系等十项工作措施。
一是优化算力空间布局。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的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络协同发展布局。以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为核心,建设高性能数据中心。围绕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城市级数据中心。其他地区规范有序建设边缘算力节点。
二是规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布局要求。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评估论证和指导,严格数据中心项目审查。将算力消纳作为市域内数据中心规划建设的指标,提出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指标。
三是构建全省算力一体化服务体系。建成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统筹省内算力资源分配和共享。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进与国家枢纽节点互联互通,深化闽宁算力联动,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的算力资源对接与引流,探索面向港澳台、东南亚的算力出海模式。
四是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率。鼓励规划建设城市算力网,升级扩容海底光缆,探索算力出海专网服务,加快网络技术研发部署,打造市域1ms、省域5ms、到粤港澳及长三角枢纽10ms、全国20ms四级时延圈。提出重点应用场所OTN覆盖率指标。
五是推动云边端协同发展。促进云计算、边缘计算协同发展,推动端侧设备智能化,支持各类算力并网协同,打造“中心云+边缘云+端设备”的多层次算力调度架构体系。提出边缘节点和典型案例数量指标。
六是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开展数据中心存储能力成熟度研究及评价。推动数据存储前沿技术创新转化。加快研究制定热温冷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分级存储规范,推进存算网核心设施国产化升级改造。探索城域百公里级“存算分离”模式。提出先进存储容量占比指标。
七是提升公共算力服务水平。推动算力资源标识化管理,鼓励各类数据中心接入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推广随取随用、灵活配置、按需收费服务模式,培育智算云服务提供商。提出平台服务企业和生态开发者数量指标。
八是深化行业算力应用场景。开展“数算一体”的算力应用创新,支持产学研主体做精做强行业垂类模型。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数据产业协同发展,开展算力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场景遴选。提出算力应用案例数量指标。
九是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推进低效及“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鼓励省内数据中心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广支持节能降温新技术应用,推进技术改造,探索算电协同、绿电直连和数电联营新模式。提出绿色能源应用案例数量指标。
十是完善算网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算力网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采用安全可信基础软硬件,加强核心设施安全防护与智能运维。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二)其他。包括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算力人才供给,促进技术交流和供需对接,推动算力标准规范制定及推广,定期发布算力基础设施发展报告及算力综合指数。
四、实施期限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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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