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通信〔2015〕14号)
时间:2015-06-23 11:09
各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省广电网络集团、互联网企业,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协(学)会: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2015〕10 号)精神,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使互联网经济成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引擎、新支点,结合我省信息通信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16年,夯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50M和8M,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83%,全面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建制村光纤宽带全覆盖;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67%,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86%。网络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到2018年,信息通信能力迈上一个新台阶,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80M和10M,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9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93%;覆盖城乡政务、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增值电信企业经济规模年均增长15%;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初步健全,互联网经济较高速增长。
到2020年,基本建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城市、乡镇、建制村家庭互联网带宽接入能力分别普遍达100M、50M、20M;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95%;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7%,4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100%;宽带应用深度融入生产生活,移动互联网全面普及,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编制信息通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并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主动对接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2.全面实施光网工程
继续加快“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光网福建”固定宽带网络提速工程,持续推进互联网带宽扩容,大力提升高带宽用户占比。提升农村宽带普及水平。加快光纤进乡入村,加大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通信设施的投入力度,每年增加10%以上的投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3.加快推进无线网络覆盖工程
继续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合理规划,共建共享,不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空间布局,大力推进新增站点的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覆盖。继续实施无线宽带接入网扩容工程,实现主要区域4G网络无缝覆盖,实现热点区域WIFI广泛覆盖。(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4.积极争取开通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和区域国际互联网转接点
提升我省互联网骨干层级,争取将我省互联网骨干节点提升到国家级;发挥省级新增引导资金作用,推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立项建设,争取开通区域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同步建设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加强互联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管,实现运营商网络在我省高速交换,满足我省互联网经济发展和海外市场拓展的需要。(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5.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实施福建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建成有线无线结合,应急专用网、无线政务网和公用通信网相互补充、平战结合、基本覆盖全省的应急通信保障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通信预案,充分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作用,提高重要通信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二)参与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1.着力推进“互联网+民生”计划
推进医疗、社保、就业、教育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事业单位便民信息服务和信息应用。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网和信息系统建设,加速发展远程医疗和网络化医疗应用,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加快推动教育“班班通”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实现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的全覆盖。(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2. 着力推进“互联网+城市管理”计划
继续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与相关行业合作,加快建设各类服务平台,拓展和深化互联网在电子政务、交通、城管、平安、旅游、电子口岸等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3. 着力推进“互联网+工业”计划
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为工业云提供存储和分析服务,继续完善闽商云、宽带商务平台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云呼叫中心建设。以穿戴设备、无线视频采集传输、智能机械为重点实施重要新兴市场带动,以“智能电网”、“位置信息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实施重要行业带动,以加快企业生产、管理、设计、采购、销售产品等项目的信息化为重点带动,推动两化融合。积极参与交通物流等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4G带宽优势,大力发展4G行业应用卡,助力各类物联网应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4. 着力推进“互联网+农业”计划
大力缩小“数字鸿沟”,开展信息惠民行动。推动涉农信息整合和公开,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网站、村务管理系统和涉农数据库、乡镇村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化示范村的建设,开发利用涉农信息,建设服务三农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产品追溯平台、电商平台,促进农业网络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开拓农产品营销渠道。(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5. 着力推进“互联网+金融”计划
以手机支付、一卡通等非接触式信息化应用服务为重点,推动移动支付领域的多卡融合,通过差异化业务加载推进产业合作,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三)推动产业集聚
1.壮大增值电信企业产业规模。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数量倍增计划,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手机应用商场、网络游戏、在线教育、动漫产业等企业发展,促进我省信息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壮大产业集群。推动三大运营商动漫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发挥厦门动漫基地的引导和带动的作用,孵化和促进互联网创业和创新。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加快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2 号),支持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3.持续推动“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三网融合”实施方案,加快业务双向进入工作,鼓励电信、广电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大力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推动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统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推动宽带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广电网络集团、互联网企业)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规划引领,推动规划落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要求,着力做好福建省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地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2.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信息通信普遍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实现全省建制村光纤全覆盖,协调省发改委,从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中安排专项费用,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边远农村的光纤建设予以补助,完成省内尚未开通光纤线路的178个建制村的建设任务。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要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采取政府补贴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3.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以移动转售业务和宽带接入业务试点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通过竞争促进电信服务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4.简化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促进我省增值电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70%以内;二是进一步减少核验项目,增值电信企业新申请、变更审批纸质材料核验项目减少50%;三是取消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四是取消增值电信企业同业竞争审查;五是放宽经营性互联网企业注册资本审查工作;六是简化许可证年检,取消所有电信企业年检纸质材料,改为网上提交资料。七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做好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的受理审批。(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5.完善市场监管。督促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加强电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推动资源共享,培育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用户信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发挥互联网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和网站自律。定期开展电信企业诚信评价活动,整合行业信用信息,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行业协会、省互联网协会)
6. 提升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我省互联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深入开展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考核,落实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处置力度,开展互联网网络威胁治理,营造安全、和谐的互联网网络环境;完善各类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
7.加强高端交流,推动闽台通信业深度对接。承办第十二届中国信息港论坛。加大福州(平潭)开展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推动项目落地。依托省通信行业协会、省通信学会、省互联网协会以及“6•18”等平台,继续推动与台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同业协会、工研院等各方面交流,并形成常态。(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福州、平潭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省通信行业协会、省通信学会、省互联网协会)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2015〕10 号)精神,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使互联网经济成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引擎、新支点,结合我省信息通信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16年,夯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50M和8M,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83%,全面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建制村光纤宽带全覆盖;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67%,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86%。网络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到2018年,信息通信能力迈上一个新台阶,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80M和10M,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9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93%;覆盖城乡政务、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增值电信企业经济规模年均增长15%;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初步健全,互联网经济较高速增长。
到2020年,基本建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城市、乡镇、建制村家庭互联网带宽接入能力分别普遍达100M、50M、20M;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95%;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7%,4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100%;宽带应用深度融入生产生活,移动互联网全面普及,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编制信息通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并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主动对接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2.全面实施光网工程
继续加快“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光网福建”固定宽带网络提速工程,持续推进互联网带宽扩容,大力提升高带宽用户占比。提升农村宽带普及水平。加快光纤进乡入村,加大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通信设施的投入力度,每年增加10%以上的投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3.加快推进无线网络覆盖工程
继续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合理规划,共建共享,不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空间布局,大力推进新增站点的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覆盖。继续实施无线宽带接入网扩容工程,实现主要区域4G网络无缝覆盖,实现热点区域WIFI广泛覆盖。(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4.积极争取开通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和区域国际互联网转接点
提升我省互联网骨干层级,争取将我省互联网骨干节点提升到国家级;发挥省级新增引导资金作用,推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立项建设,争取开通区域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同步建设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加强互联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管,实现运营商网络在我省高速交换,满足我省互联网经济发展和海外市场拓展的需要。(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5.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实施福建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建成有线无线结合,应急专用网、无线政务网和公用通信网相互补充、平战结合、基本覆盖全省的应急通信保障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通信预案,充分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作用,提高重要通信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二)参与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1.着力推进“互联网+民生”计划
推进医疗、社保、就业、教育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事业单位便民信息服务和信息应用。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网和信息系统建设,加速发展远程医疗和网络化医疗应用,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加快推动教育“班班通”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实现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的全覆盖。(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2. 着力推进“互联网+城市管理”计划
继续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与相关行业合作,加快建设各类服务平台,拓展和深化互联网在电子政务、交通、城管、平安、旅游、电子口岸等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3. 着力推进“互联网+工业”计划
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为工业云提供存储和分析服务,继续完善闽商云、宽带商务平台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云呼叫中心建设。以穿戴设备、无线视频采集传输、智能机械为重点实施重要新兴市场带动,以“智能电网”、“位置信息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实施重要行业带动,以加快企业生产、管理、设计、采购、销售产品等项目的信息化为重点带动,推动两化融合。积极参与交通物流等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4G带宽优势,大力发展4G行业应用卡,助力各类物联网应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4. 着力推进“互联网+农业”计划
大力缩小“数字鸿沟”,开展信息惠民行动。推动涉农信息整合和公开,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网站、村务管理系统和涉农数据库、乡镇村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化示范村的建设,开发利用涉农信息,建设服务三农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产品追溯平台、电商平台,促进农业网络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开拓农产品营销渠道。(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5. 着力推进“互联网+金融”计划
以手机支付、一卡通等非接触式信息化应用服务为重点,推动移动支付领域的多卡融合,通过差异化业务加载推进产业合作,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三)推动产业集聚
1.壮大增值电信企业产业规模。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数量倍增计划,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手机应用商场、网络游戏、在线教育、动漫产业等企业发展,促进我省信息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壮大产业集群。推动三大运营商动漫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发挥厦门动漫基地的引导和带动的作用,孵化和促进互联网创业和创新。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加快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2 号),支持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3.持续推动“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三网融合”实施方案,加快业务双向进入工作,鼓励电信、广电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大力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推动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统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推动宽带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广电网络集团、互联网企业)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规划引领,推动规划落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要求,着力做好福建省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地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
2.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信息通信普遍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实现全省建制村光纤全覆盖,协调省发改委,从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中安排专项费用,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边远农村的光纤建设予以补助,完成省内尚未开通光纤线路的178个建制村的建设任务。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要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采取政府补贴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3.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以移动转售业务和宽带接入业务试点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通过竞争促进电信服务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4.简化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促进我省增值电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70%以内;二是进一步减少核验项目,增值电信企业新申请、变更审批纸质材料核验项目减少50%;三是取消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四是取消增值电信企业同业竞争审查;五是放宽经营性互联网企业注册资本审查工作;六是简化许可证年检,取消所有电信企业年检纸质材料,改为网上提交资料。七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做好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的受理审批。(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5.完善市场监管。督促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加强电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推动资源共享,培育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用户信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发挥互联网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和网站自律。定期开展电信企业诚信评价活动,整合行业信用信息,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行业协会、省互联网协会)
6. 提升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我省互联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深入开展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考核,落实企业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处置力度,开展互联网网络威胁治理,营造安全、和谐的互联网网络环境;完善各类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
7.加强高端交流,推动闽台通信业深度对接。承办第十二届中国信息港论坛。加大福州(平潭)开展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推动项目落地。依托省通信行业协会、省通信学会、省互联网协会以及“6•18”等平台,继续推动与台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同业协会、工研院等各方面交流,并形成常态。(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福州、平潭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省通信行业协会、省通信学会、省互联网协会)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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