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省经济信息中心,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办(经信局)、行政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156号)关于推行电子文件应用和创新政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要求,根据《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115号),今年将加快全省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步伐,强化绩效考核和督促检查,推动此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建成或完善省级和各设区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及证照目录等平台,促进全省互联互通,进入常态化应用。
(二)完成省级部门所有种类证照、设区市重点证照存量电子化转换,实现新增证照同步生成入库。
(三)电子证照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在行政审批、个人应用、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年检年报领域得到推广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全省电子证照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实现省市电子证照库互联互通,支持电子证照常态化生成、查询和验证。
8月底前,各设区市建成或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完成所有种类证照登记;省经济信息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法人库、人口库、政务通、证照目录等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无缝衔接,确保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各环节运行稳定。
11月底前,省市政务部门完成相关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改造工作,支持实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电子证照库。省经济信息中心于6月底前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改造,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于8月底前完成行政审批系统改造。
各部门新建业务系统应与电子证照库对接,对于无系统支持的业务,要建立录入机制,按时生成并推送至证照库。
(二)加快证照存量电子化转换
6月底前,实现企业三大基础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所有存量电子化转换。
各省级政务部门于8月和11月底前分别完成省级证照目录上登记的所有法人证照和个人证照的存量电子化转换。对于同一类证照涉及省、市(县)部门多级颁发管理的情况,省级政务部门组织所属下级部门完成该类证照存量转换。
各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梳理本地区业务量较多的十大事项, 会同设区市数字办、相关部门于11月底前完成事项办理所涉及证照的所有存量电子化,以及完成个人公共服务普遍所需的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及各类职业资格证等证照的存量电子化转换。
(三)面向企业推进政务通常态化应用
各级政务部门要通过政务通向企业推送审批办结材料、政策文件、法律规章、通知消息等,支持企业从政务通提交电子文件进行网上办事,将政务通打造为企业管理应用电子文件的统一平台。
6月底前,省经济信息中心实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改造升级,支持从政务通提交电子文件。8月底前,各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设区市行政审批系统完成改造升级。
11月底前各省级政务部门网站实现与政务通对接,支持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从政务通推送至企业。
(四)加快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
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行申报材料网上提交、网上查验和办结材料网上送达的全流程网上审批模式,支持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并作为绩效考核和档案归集依据。推进各设区市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同步发放“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纸质和电子质营业执照。
6月底前,各省级政务部门选定两项业务、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选定业务量较多的10项业务,作为拟开展全流程网上审批的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7月底前,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行政审批系统改造,支持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受理业务,对接审批信息共享平台。
8月底前各省级政务部门完成两项全流程审批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对于部分未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展审批(采用自建业务系统开展审批)的部门,应做好系统改造确保两项事项开展全流程审批。11月底前各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10项业务上线。
(五)面向个人积极开展市民主页服务
根据2015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请海都公众服务公司加快建设市民主页平台,加大在各设区市推广应用,支持个人身份统一认证、跨地区市民信息共享以及事项异地通办,为市民提供个性化的网上政务传送服务。
年底前各设区市启动市民主页应用,入驻社保、医疗、计生、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开展服务事项网上预约、网上预申报、网上办理等,支持个人证照网上推送和市民自主管理。
(六)推行网上年报年检
普遍推行省级政务部门企业证照网上年检年报,支持人行开展企业账户网上年检。
8月底前,各省级政务部门确定一项网上年报年检业务事项,梳理所需文件材料及证照,向省数字办报备。
11月底前,各省级政务部门网上年检年报事项正式上线。
(七)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实现电子交易平台与电子证照库、政务通对接,支持企业从政务通提交电子文件进行网上投标。
8月底前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动电子证照应用,推行采用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开展电子化招投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子证照对于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事的基础作用和重要意义,把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减少纸质文件制发。省数字办将会同省效能办加强日常督促,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省经济信息中心要加强电子证照运行管理和监督,积极跟踪协助各部门工作,每月统计各部门工作进展。
福建省数字办 福建省效能办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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