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数字办、信息化办:
为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整合信息服务渠道,推广政务信息主动服务,数字福建按照国家和我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和实施指南,统一开发了“政务信息实名制送达平台”(简称“政务通系统”),现就政务通系统开通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通系统功能
政务通系统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主动化、精细化、个性化推送和交互服务,是公众办理政务事项、获取政务服务的新渠道,是政民互动的新平台。该系统依托省政务外网建设,实行省市两级部署、各级共用。
二、政务通系统开通准备
(一)做好电子证照清理工作
省直各有关单位在10月25日前,在省电子证照综合平台上清理本部门电子证照测试数据,核实电子证照存量数据,确保推送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开通政务部门应用帐号
省直部门帐号由省空间中心会同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利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生成。10月28日前,省直各部门确定政务通系统单位管理员,并联系省空间中心领取帐号,在政务外网登录政务通系统(http://zwt.fj.gov.cn)激活帐号。
市县政务部门帐号由设区市数字办会同省空间中心,利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生成。具体开通事宜另行安排。
(三)开通社会公众应用帐号
企业法人帐号由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会同省空间中心,利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在10月28日之前统一生成开通。
居民个人帐号由市县数字办会同社保部门,利用社保卡信息统一生成开通。具体开通应用事宜另行通知。
三、开通政务通系统应用
(一)开展政务信息在线交互应用。从10月28日起,省直部门按照今年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要求,通过政务通系统向企业推送电子证照和其他相关政务信息(包括各种会议活动、项目征集、意见征求等通知文件);设置网上办事服务链接,提供在线办事服务。
(二)引导企业开展政务在线提交应用。从10月28日起,企业开始利用法人数字证书登录政务通系统,接收、查阅和管理政务部门推送的信息,制作和发送安全可信的电子申报材料,访问政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办事服务链接。各部门要加强政务通系统推广应用宣传,在本部门门户网站链接政务通系统,在办事窗口张贴政务通系统开通通知,告知和引导企业使用政务通系统。
(三)积极开展面向个人应用试点。有条件的各设区市可以开展面向个人的试点应用,利用政务通平台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开发市级“市民主页”、“市民信箱”或“市民信息融合服务平台”;开展服务渠道和服务资源整合,主动推送涉及市民的证照、账单、政策等信息,受理行政许可;探索推广应用模式,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服务机制。
政务通系统是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升级版,是提升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新渠道,是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基础平台。省数字办将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应用考核。希望各级各部门本着全省电子政务一盘棋和公共平台普遍服务的原则,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进一步细化推广应用方案,做好部署,切实推进。
各省直部门请于2013年10月22日前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设区市政务部门登记表由设区市数字办汇总后于相同时间发送至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11号楼)。
省空间中心联系人:李碧莲,电话:(0591)87881899。
省数字办联系人: 郑彦翎,电话:(0591)87063384。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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