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明确福建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12-04 11:0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落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推进公共数据安全合规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价值,依据《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相关文件,按要求明确由省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即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UR4DF2J)作为福建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负责对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且已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公共数据,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开展授权运营(一级开发),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向二级开发主体提供公共数据开发服务,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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