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有关机构,省属有关企业(含中央驻闽企业):
为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强化项目在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带动作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我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现就2025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申报的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分为以下五类:
1.数字产品制造业。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包括:计算机、通讯及雷达设备、数字媒体设备、智能设备、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项目等。
2.数字产品服务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维修项目等。
3.数字技术应用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软件开发、电信和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等。
4.数字要素驱动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及以上)、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项目等。
5.数字效率提升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医疗健康、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电力能源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类项目。此类型项目信息化投入部分须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二)项目须符合“十四五”国家以及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方向,遵循产业政策、布局及市场准入规范,符合质量、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地方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任务部署。
(三)项目要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两新”、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投向领域,聚焦数字经济集群、数字化转型、数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信息化、信息网建设等重点方向,突出人工智能、数据、卫星应用、元宇宙等新兴产业。
(四)项目具备重要性,投资规模较大;具备引领性,对全省或区域数字经济发展起支撑、引领和示范效应;具备效益性,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成果、应用成效和经济社会预期效益。
(五)项目前期工作条件须相对成熟,申报时须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核准或备案,原则上2025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当年度可计划完成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入项目收尾阶段的项目(项目剩余投资额占总投资比重低于10%且低于1000万元)不纳入申报范围。
(六)以土建工程建设为主的写字楼、产业园、产业基地,涉密、实施主体不明确、“两高一低”、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建设及业主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汇总申报单位
1.按照属地原则,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含平潭,下同)负责审核辖区内项目主体单位申报的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至省数据管理局。
2.在闽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省属项目,分别由央企在闽省级公司(分公司)、省属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至省数据管理局;在闽未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由项目所在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申报。项目主体单位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上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至“前期文件”模块中,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相关前期工作文件可根据实际批复情况上传。
互联网网址:
https://fgw.fujian.gov.cn/qsmzq/unipm/login
政务外网网址:
http://59.204.232.197:35000/unipm/login
操作指南可登录平台主页自行下载。项目主体单位可通过原有账号登录;无账号的单位,可联系技术人员获取。
2.书面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汇总申报单位纸质申请文件及申报汇总表。申请文件请注明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申报汇总表在完成网络申报后从平台导出,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申请文件附件一并报送。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20日。请各汇总申报单位于1月24日前完成项目推送,并将纸质申请文件及申报汇总表提交至省数据管理局。
三、其他
(一)申报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实行自愿原则。项目申报对象是项目投资建设责任主体,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机构。
(二)项目主体单位应当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依托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项目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上传,内容填报要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汇总申报单位要抓紧谋深储实一批数字经济重点项目,依托平台强化项目及填报内容审核把关,及时做好项目推送工作,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纸质申报与网络申报内容要保持一致。
(三)项目名称、全国统一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等信息请按正式批复文件填写。项目若存在分期建设情况,需在建设内容及规模中明确每期建设计划。
(四)项目申报时应明确项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
(五)省数据管理局将择优筛选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优选大项目、好项目,入库总体数量控制在较上年上浮10%左右。
(六)入库的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将按照项目跟踪调度工作机制予以推进,实行全过程、常态化动态管理服务,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当年度计划投资。申报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优先从符合条件的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中选取。
联系人:数字经济处 刘云城,0591-87063557;
郑树琳,0591-87063402
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林裳,0591-87063241
技术联系人:张传科,18265372160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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