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1+3+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抢抓党中央赋予厦门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机遇,围绕“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规则”等试点任务,以《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为统领,出台3个规范性文件,新增N个数据资产登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等配套制度、政策和规则文件。二是构建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在公共数据领域,持续优化“人口、法人、信用、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5大基础资源库,形成“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和交通出行、智慧民政等一批主题库;在特色行业领域,打造“石头城”“汽配云”等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赋能产业发展。三是推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数据交易平台上架数据产品600余个,交易额1.59亿元。我市6个案例入选省数据要素应用优秀案例;在“数据要素×”大赛福建分赛中获得“2金2银2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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