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数字办出台五条措施支持平潭信息化建设
时间: 2019-01-02 08:40

  1月2日,省数字办出台了《关于支持平潭信息化建设五条措施的通知》,全力支持平潭加快建设数字平潭、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新型智慧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平潭开放开发迈上新台阶。具体措施包括打造两岸数字经济协同创新基地、打造两岸数据开发应用示范区、打造陆海空无人系统试点示范区、创建新型智慧城市、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

  打造两岸数字经济协同创新基地方面,支持建设“互联网+”产业园,支持国家政务数据开放实验室在平潭设立分实验室,鼓励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协调解决平潭国际数字经济港、智慧旅游服务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

  打造两岸数据开发应用示范区方面,推动省级政务数据、卫星数据等信息资源向平潭开放,鼓励开展两岸大数据创新应用,支持建设平潭备份专区,引导平潭企业向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等购买数据中心服务。

  打造陆海空无人系统试点示范区方面,推动建设完善福建省无人驾驶汽车测试基地,积极争取工信部在平潭部署5G网络试点。

  创建新型智慧城市方面,支持申报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成立新型智慧城市智库、院士工作站,推动相关标准成果应用于数字福建建设。支持平潭智慧岛投资发展公司作为省信标委智慧城市标准组副组长单位。

  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氛围方面,支持平潭举办数字经济重大活动,借助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展示数字平潭成果,组织数字经济重大项目招商、签约等。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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