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实践|公共数据开放蓝皮书--案例篇
时间:2025-01-10 14:50
  福建省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先行者,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通过创新政策,实现公共数据全量汇聚、融合治理与共享应用。构建运营体系,创新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培育多元服务团队,挖掘创新应用场景,释放数据要素潜力。不断健全平台支撑体系,提升数据资源质量,确保数据共享的高效性。同时,持续强化数据安全保护,确保数据开发利用的安全可控。为加快数据应用场景落地,福建省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快审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有偿服务机制,构建数据交易体系,并在多地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此外,发布若干措施,激励行业数据汇集与供给提升数据质量,为各行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数据支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公共数据 开发利用 福建省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被称为“信息时代的石油”,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正迎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福建省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先行者,始终走在数字化发展的前列。近年来,福建省围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开展探索,在制度法规、运营体系、平台支撑、安全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创新特色政策,建立健全法规制度

  在数据归属权层面,福建省于2016年率先出台《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全国首次提出政务数据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在数据基础设施层面,福建省印发实施《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全量汇聚、融合治理、共享应用和开放开发,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

  在数据运营层面,福建省制定实施《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全国首次通过立法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实行分级开发;制定印发《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整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管理制度机制,明确二级开发主体获取公共数据的方式、途径等,是全国首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规范性文件。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层面,福建省制定《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福建省数据要素市场化,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在数据安全层面,福建省开展公共数据违规开发利用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于未经大数据主管部门安全评估、审核同意,直接向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数据,用于商业化开发、市场化运营的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二、运营体系构建,打造数据驱动的发展新模式

  (一)创新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

  福建省在全国首次创造性提出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明确省大数据集团作为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承担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安全保障、开放开发、服务管理等具体支撑工作,建立公共数据市场化运营机构。正在开展公共数据有偿使用的收费定价研究,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开发有偿服务的收费管理、定价方式等,建立公共数据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招募公共数据资源二级开发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激发市场能动性,遴选有意愿、有能力、有经验的二级开发服务商,基于一级开发构建的基础性平台开发公共数据产品并提供数据服务。目前,平台已有60家二级开发服务商入驻。

  (二)培育多元服务团队,打造数据要素产业生态体系

  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合作生态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福建省大数据交易所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吸引培育壮大应用型、技术型、服务型等数商队伍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开展数据应用开发、合规认证、资产评估、安全审计、贯标服务、法律咨询等全链条业务,打造数据要素产业生态体系。目前已与超300家核心数商、超500家服务合作数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促成入场交易额10.5亿元。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线下服务中心,为用数单位提供数据探查、线下开发、线下调试等服务,当前已累计接待30余家企业,百余人入场线下探查,推动15个应用场景落地。

  (三)挖掘创新应用场景,释放数据要素乘数作用

  自2022年7月福建省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平台上线以来,该平台共入驻企业 100多家,在数字金融、灾害应急、健康医疗、营商环境等方面建设了73个应用场景,如福建省金服云平台调用市场监管、税务、工商等17个定制类数据接口,支撑服务金融机构解决融资授信2900多亿元,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中信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等建立社保快贷、菁英E贷、信秒贷、信易开、电子分离式投标保函等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和个人贷款业务,授信金额近200亿元。举办2024 年“数据要素x”大赛福建分赛、2023~2024 年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数据应用开发大赛等数据应用创新竞赛,促进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吸引参赛团队超 2000支,征集优秀应用方案数百份。

  三、健全平台支撑体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2022年12月26日,出台《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构建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和一个综合门户,支撑N个应用的“1131+N”一体化数字政府体系。

  (一)构建数据要素一体化流通技术支撑体系

  根据《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建设数据要素一体化流通服务平台环境,有效集聚公共数据、行业数据等高质量数据资源建设数据要素治理能力、安全合规开发能力、数据产品流通能力、数据运营服务能力和风险监测支撑能力。在确保数据安全及合规开发的前提下,利用数据沙箱、可信数据空间和隐私计算等先进技术,依托平台推动数据要素在各行业的数据场景、数据产品及数据服务落地应用,为数据需求方、服务提供方、数据提供方、授权运营方、平台运营方和监督管理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积极性和能动性,盘活数据要素,促进数据价值变现,全面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统一区块链支撑平台

  建设统一区块链支撑平台,通过整合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点对点通信、智能合约、加密算法等关键技术,实现了数据变化的实时探知、数据访问的全程留痕、数据共享的有序关联,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促进数据的共享、流动和交换。

  (三)建设福建省算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

  联合福建省各大超算中心,依托优势软硬件资源,打造算力资源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将算力服务、大数据服务、AI服务等融为一体,为政府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提供更高性能、更安全可靠、更便捷的算力应用服务。

  (四)隐私计算接入能力

  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提供隐私计算接入能力,满足外部数据不愿接入可信计算空间的应用场景开发需求。平台可支持多个隐私计算平台的能力集成,数据应用单位通过免密单点登录方式使用经平台运营方授权的隐私计算平台。

  (五)提升数据资源质量,支撑数据要素高质量共享

  在一体化数据治理体系方面,福建省通过建设基础库、部门数据资源专区和应用专题库整合公共数据,提供不同类型的数据服务。基础库主要为全省各级各部门提供基础性、公共性的数据服务,整合多部门人口、法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部门数据资源专区主要利用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的基础能力和已汇聚的数据,确保数据不出平台、数据管理安全高效支撑部门行业应用,由各部门面向行业管理和服务需要对本部门汇聚的数据进行整合治理;应用专题库主要支撑跨部门应用,由应用涉及的各部门共同对有关数据进行整合治理,如“省三医一张网”专题库等。在管理机制方面,构建多方参与、多系统协同的全省数据质量纠错闭环体系,建立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保障,建立数据安全保护体系

  (一)政务云信创改造,提升信息安全水平

  福建省于2012年3月率先建成了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为省直70多家单位的125个应用系统提供了云计算服务,有力推动了电子政务的集约化建设。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信创产业的重视,福建省积极响应号召,加速推进政务云的信创改造工作。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加快信创云建设,以进一步提升政务云平台的自主可控能力和信息安全水平。通过实施政务云信创改造,为数字福建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

  (二)规划建设公共数据监测监管平台,强化数据合规利用

  建设公共数据监测监管平台,构建公共数据监测监督管理指标体系和公共数据流通安全评估标准,建设指标管理、数据采集管理、数据流通监管安全监管分析和运维支撑管理等基础能力,全面监测监管及评估公共数据的安全管理情况,实现公共基础环境可监管,参与主体可监管,公共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和安全保障等全流程可监测监管,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安全运行监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三)设立专家组,深化风险评估

  福建省健全两级开发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成立了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专家组,常态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风险研判、评估等工作。

  (四)创新“两端授权”机制,保护数据产权安全

  为了更好地兼顾政府公共数据产权和数据人格权的保护,创新公共数据使用“两端授权”机制,福建省数据管理局依场景组织数据安全评估,进行数据使用授权,涉及个人、企业等的数据必须取得数据主体授权。

  (五)推行“管运分离”原则,实现数据的高效管理与安全运营

  2022年,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作为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专注全省公共数据的汇聚治理、安全保障、开放开发、服务管理等工作。2023年,福建大数据信息安全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作为全省数字政府安全一体化管理者和运营者,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有效防范了各类网络安全风险,保障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安全稳定运行。福建省“管运分离”模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更广泛利用和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

  五、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和《“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要求,福建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一)建立开发快审机制

  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快审机制,制定数据和应用场景快审清单对市场主体申请清单内的数据和应用场景,简化专家技术评估和审批流程。

  (二)探索公共数据有偿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偿服务制度机制,探索将公共数据使用费纳入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推动将公共数据技术服务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研究制定公共数据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偿服务合规授权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三)建立公共数据资源交易体系

  2022年7月,福建省成立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获得数据交易牌照,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数据交易服务。建设交易平台、登记平台两大平台,贯通数据要素化全流程服务,逐步打造安全合规的数据交易流通基础设施。支持经审核通过的公共数据开发产品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上架流通交易。鼓励各地各部门及各相关企业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采购数据产品或服务。支持市场主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登记数据资产,由数据交易场所依规发放登记凭证。探索开展数据资产人表,鼓励银行、保险、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数据资产金融服务。

  (四)推动地市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选取福州、厦门、泉州、三明、龙岩五地市作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地市,探索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机制建设和特色做法依托省级开发服务平台、大数据交易平台,赋能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探索省市一级开发主体合作机制、省市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模式。推动本地企业、行业数据的交易流通使用,赋能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五)出台补贴政策,激励行业数据汇集及供给

  《福建省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若干措施》针对省内行业数据服务平台的发展,提出支持行业数据服务平台汇集行业内上下游企业数据,围绕重点行业评选一批数据汇集和供给成效显著的行业数据服务平台,出台给予相关行业平台补贴政策,激励行业数据服务平台积极参与数据汇集和供给工作,提升数据的质量和数量,为各行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数据支持。

来源:“数尔摩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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