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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数字政府|“信用+审批”数“智”化跑出改革加速度——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信任审批改革”探索实践
时间:2025-12-08 16:57
  “十四五”时期,数字福建建设深耕细作、硕果盈枝。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打造了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标杆案例。这些案例不仅破解了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更以技术创新、机制革新为核心,多项成果跻身全国前列。本专栏精选的典型案例,系统展现数字福建建设的创新实践与惠民成效,是全省上下协同推进数字化转型的生动缩影,为“十五五”时期数字福建高质量发展积蓄经验、凝聚力量。期待这些鲜活案例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数字变革红利惠及更多领域、更多群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平潭综合实验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数智化改革,建立“信用+审批”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实施以“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一、整体情况

  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承诺制信任审批。要求项目需位于实验区全域或实验区管理区域,为企业投资建设(非区财政投资基建资金项目),且不属于对公共安全、生态环保、人身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书面承诺符合或限期达到审批条件,审批部门基于信任作出审批决定。

  二、主要做法

  (一)细分三类“信任”审批,理清项目信用类别

  将“信任”审批分为全信任审批、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审批和要件后补式信任审批。全信任审批,申请人签承诺书后无需其他要件;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审批,签承诺书并提供核心要件;要件后补式信任审批,签承诺书并提供部分材料(含核心要件)。通过明确三类“信任”承诺场景和要求,嵌入信用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二)“审批”“监管”双向联动,共建监管工作机制

  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被许可人未履行承诺,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的,转审批部门撤销决定并依法追责。双方共建“申请人诚信管理档案”,对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列入档案并设一年申请隔离期。监管部门明确监管各环节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三)依规对齐“三个条件”,制定改革路线图

  结合平潭实际,以清晰准确的准入政策条件为前提,以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以全面高效的监管处罚制度为保障,提出“投资政策引导、建立信任标准、企业自主承诺、强化信用保障、依法加强监管、完善配套措施”的改革思路,并细化为具体办法细则。

  三、特色亮点

  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审批效能为核心目标,深入实施“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改革。

  (一)清单引领,分类施策

  发布首批信任审批事项清单,推行分类审批机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切入口,细化配套审批制及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分类清单,实现精准差异管理。基于数据共享、信用等级和风险程度的综合考量,除涉及公共安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外,建设单位可通过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审批部门按“全信任审批、非核心要件简化、容缺受理”的分类模式高效办理。

  (二)建章立制,联动闭环

  为解决“多对一”“一对多”改革中工作主体不适格、监管主体不明确、“划转事项”不闭环等问题,出台《关于建立审批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工程建设审批领域审批监管执法信息联动工作的通知》,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平潭工程建设审批领域形成审批与监管相互分离、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信用赋能,综合奖惩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主体诚信体系,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截至目前,平台已收录23819家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审批部门会同监管部门共建“申请人诚信管理档案”,定期对信任程度进行评估。对于未履行承诺的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实行信任“降档”,并予以一年申请隔离期,对严重失信的申请人实行退出机制,截至目前,已建立“申请人诚信管理档案”3557宗。

  四、应用成效

  截至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已梳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等9项全信任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承诺时限(最长15个工作日)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已梳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22项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最多的非核心要件达8件;已梳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等3项要件后补式信任审批事项,在不影响审批的情况下予以容缺。

  该举措于2022年5月以《“一份承诺”取代“一摞子审批”平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项目落地更快捷》一文刊登于《福建日报》。2023年被收录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主办的《营商环境创新发展宣传报道汇编》第80-81期,后又被《八闽快讯》《今日要讯》等省级权威刊物报道。2025年4月,该举措入选全省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借鉴。

  (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推荐)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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