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绿”有奖励 用“绿”有补助
晋江市出台措施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时间: 2024-04-10 15:41

  在8日举行的晋江市企业创新发展大会上,《晋江市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宣布实施绿色标杆引领工程、绿色制造项目带动工程、绿色消费提升工程、绿色发展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四大工程,支持引导企业减污、降碳、扩绿、增效,以绿谋新,向新求质,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锻造新质生产力绿色动能。

  这份包含了14条“干货”的政策礼包,分别就创建绿色样板工厂、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打造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示范园等给予明确支持,“含金量”十足。《措施》鼓励支持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晋江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单位,对获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行业链主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实施绿色发展,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搭建智慧综合能源平台,打造绿色智能产业园,对获评晋江市绿色示范园区的园区投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措施》鼓励化纤、纺织、印染、皮革、建陶、铸造、电镀等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对建成投产的福建省重点节能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更多企业实施石粉石渣、旧轮胎、鞋服边角料、废塑料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对获得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的企业,根据其从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年用电量,按0.1元/每千瓦时标准给予资金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造“绿”有奖励,用“绿”也有补助。《措施》注重挖掘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支持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对消费绿电比例在30%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时予以优先保障。同时,还鼓励挖掘绿色产品消费潜力,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全力拓展企业绿色产品销售渠道。

  《措施》明确提出,晋江将通过构建绿色服务体系、普及绿色转型业务、鼓励开展绿色认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实施要素差别配置等全面赋能晋江绿色创造。值得关注的是,《措施》支持行业协会联合绿色低碳转型服务机构,分行业面向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公益咨询诊断,给予组织方公益服务项目咨询诊断补贴,最高限额5万元;鼓励重点出口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估和认证、鼓励重点用能企业通过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投放绿色消费贷产品,依法支持具备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对投资晋江非上市绿色企业的基金,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对其基金管理人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据介绍,晋江市已经成立了绿色经济产业发展小组,将持续做足政策、资金、人才、公共服务等全方位要素支撑,为企业绿色创造提供最强助力。(记者 王敏霞 通讯员 丁志俭)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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