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首批11项改革成果复制推广取得积极成效
时间: 2018-04-25 08:26

  近一年来,省发改委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会同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复制推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从武夷山市、永安市等试点基础上推广到全省16个市县,完成试点面积23.6万亩,提前实现“十三五”目标,并探索出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改革方式,相关改革经验得到国家层面高度肯定;流域生态补偿范围从闽江、九龙江、敖江扩大到全省12条主要流域,形成了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从长乐市等县级试点扩大到厦门市、南平市等设区市级,并探索形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编制完成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从莆田市、光泽县等试点进一步扩大到其他11个市县,并出台《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形成一套制度体系,2018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三明、泉州两市扩大到全省范围内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全省投保环责险企业达442家、保障金额达6.3亿元;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共划定市、县、镇、村四级网格1.8万个、配置网格员3.6万个,2017年网格员上报环保监管事件4.2万余件;培育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主体方面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PPP项目92个,建设运营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目前全省所有乡镇全部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78%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75%的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约6000个行政村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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