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及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良好开局,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衔接细化落实省级措施
(一)接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等领域补贴活动,简化补贴申领和兑付程序。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国补惠贷”,降低活动参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支持活动参与企业向上游厂商争取专项资金开展叠加补贴活动。
(二)鼓励商贸主体达规纳统。推行免申即享,对2026年首次纳入统计的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可以叠加享受最高2.5万元省级奖励。
(三)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一季度推动出让土地4宗,适度增加土地供应。做好4个已出让未开工项目的前期服务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一批改善型“好房子”开工建设。持续推进“白名单”融资协调,支持项目建设和交付,提振市场信心。
(四)助力外贸主体纾困增效。出台关于推动物流贸易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申报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指导符合省级试点要求的项目纳入补助支持。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海外仓、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评选推荐工作,支持外贸主体培优做强。一季度前下达2025年度稳外贸项目资金、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方向项目扶持资金。
(五)提升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鼓励银行机构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引导银行机构综合运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产品,帮助跨国企业集团建立境内外资金结算循环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跨境金融综合服务方案。加快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修订,拓宽境外投资者来岚投资渠道。
二、因地制宜激活消费市场
(六)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紧抓春节、元宵等消费节点,鼓励区内重点商圈、景区开展2026年“全闽乐购·欢乐跨年”跨年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出消费补贴、购物补贴等。鼓励餐饮企业参加“福建有口福”餐饮促消费活动,推出尾牙宴、除夕宴等促销优惠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予以分档补贴,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叠加。
(七)支持商贸企业外摆经营。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重点商圈内的商贸企业及临街商铺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公众通行的情况下开展外摆经营。支持商贸企业在不影响交通、消防安全等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搭建集装箱、装配式建筑等临时构筑物,主要用于商品展示、季节性促销、文创市集、轻型生产加工(无污染、低噪音)等生产经营辅助用途,不得用于居住、仓储危险品或作为永久性建筑使用。
(八)开展文旅惠民行动。举办国风元宵音乐会等精品音乐会,平潭第十四届“贺岁杯”八人制足球赛、区羽毛球公开赛等迎新春系列体育赛事,推出相关公益性剧目演出。结合景点景区及文体赛事活动,整合餐饮、购物、住宿、交通等“票根”消费资源包,实现“一票多享”优惠。春节期间,壳丘头遗址博物馆实行门票半价优惠,68海里、仙人井、将军山、星球唤想、岚起山海图、台湾小镇蓝眼泪体验馆等景区实行联票半价优惠;68海里、将军山、仙人井3个收费景区对台胞免首道门票。
三、全力以赴抓项目扩投资
(九)持续推动设备更新。聚焦节能降碳环保、文旅、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物流、住宅老旧电梯等重点投向,一季度储备40个以上设备更新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积极争取设备更新补助。
(十)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闽台融合、对外开放、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等方向,一季度谋划储备30个以上、总投资超100亿元项目。结合城市更新、物流基础设施、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政策性资金投向指导策划一批争资项目。落实项目前期经费支持各部门、片区开展项目策划、前期论证、方案设计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
(十一)加快项目建设投产。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一季度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对于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完整、安防技防消防等系统具备独立使用功能且建设基本完工的产业项目,经申请并符合分期验收交付条件的,可办理分期验收手续,推动项目载体尽快发挥实效,丰富拓展产业业态。
(十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企话岚图”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等乡贤返乡时机,策划开展形式多样招商、安商、亲商活动,以新春恳谈会、茶话会、招商推介会等为载体,通过“路演”“签约”等方式推介平潭、招引项目。一季度新增储备5个以上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鼓励支持5家以上企业扩大再生产。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企面对面”座谈工作机制,宣介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召开3场以上民企对接活动。
(十三)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提升“金服云”“信易贷”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资服务、政策服务及征信赋能功能,进一步便民惠企,实现金服云平台一季度发放贷款金额12亿元以上。加大民营经济、乡村全面振兴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向文旅、船舶、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信贷资源。
四、切实改善民生兜牢底线
(十四)稳定农渔生产。细化分解粮食播种面积5.5万亩,总产量1.9万吨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新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前期工作。实施油料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动亩产提升。推广台湾金针花、火龙果、凤梨等高产值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发展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实施生猪品种改良和养殖场提升改造,稳定0.7万头能繁母猪、20万羽蛋鸡产能。落实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示范推广“绿盘鲍”等水产新品系,提高主要海产品养殖亩产。
(十五)加大稳岗就业。深入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和线上动态排查,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深化省际劳务协作,组织赴劳动力富余地区开展专项招工引才活动。举办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对2026年春节当月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十六)增进民生福祉。继续落实育儿补贴资金审核,争取春节前将2025年度育儿补贴发放到位。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做好“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探访关爱帮扶,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十七)严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聚焦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从严从实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和森林火灾防范,夯实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全年性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前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各项具体措施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衔接细化落实省级措施
(一)接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等领域补贴活动,简化补贴申领和兑付程序。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国补惠贷”,降低活动参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支持活动参与企业向上游厂商争取专项资金开展叠加补贴活动。
(二)鼓励商贸主体达规纳统。推行免申即享,对2026年首次纳入统计的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可以叠加享受最高2.5万元省级奖励。
(三)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一季度推动出让土地4宗,适度增加土地供应。做好4个已出让未开工项目的前期服务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一批改善型“好房子”开工建设。持续推进“白名单”融资协调,支持项目建设和交付,提振市场信心。
(四)助力外贸主体纾困增效。出台关于推动物流贸易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申报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指导符合省级试点要求的项目纳入补助支持。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海外仓、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评选推荐工作,支持外贸主体培优做强。一季度前下达2025年度稳外贸项目资金、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方向项目扶持资金。
(五)提升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鼓励银行机构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引导银行机构综合运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产品,帮助跨国企业集团建立境内外资金结算循环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跨境金融综合服务方案。加快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修订,拓宽境外投资者来岚投资渠道。
二、因地制宜激活消费市场
(六)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紧抓春节、元宵等消费节点,鼓励区内重点商圈、景区开展2026年“全闽乐购·欢乐跨年”跨年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出消费补贴、购物补贴等。鼓励餐饮企业参加“福建有口福”餐饮促消费活动,推出尾牙宴、除夕宴等促销优惠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予以分档补贴,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叠加。
(七)支持商贸企业外摆经营。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重点商圈内的商贸企业及临街商铺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公众通行的情况下开展外摆经营。支持商贸企业在不影响交通、消防安全等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搭建集装箱、装配式建筑等临时构筑物,主要用于商品展示、季节性促销、文创市集、轻型生产加工(无污染、低噪音)等生产经营辅助用途,不得用于居住、仓储危险品或作为永久性建筑使用。
(八)开展文旅惠民行动。举办国风元宵音乐会等精品音乐会,平潭第十四届“贺岁杯”八人制足球赛、区羽毛球公开赛等迎新春系列体育赛事,推出相关公益性剧目演出。结合景点景区及文体赛事活动,整合餐饮、购物、住宿、交通等“票根”消费资源包,实现“一票多享”优惠。春节期间,壳丘头遗址博物馆实行门票半价优惠,68海里、仙人井、将军山、星球唤想、岚起山海图、台湾小镇蓝眼泪体验馆等景区实行联票半价优惠;68海里、将军山、仙人井3个收费景区对台胞免首道门票。
三、全力以赴抓项目扩投资
(九)持续推动设备更新。聚焦节能降碳环保、文旅、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物流、住宅老旧电梯等重点投向,一季度储备40个以上设备更新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积极争取设备更新补助。
(十)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闽台融合、对外开放、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等方向,一季度谋划储备30个以上、总投资超100亿元项目。结合城市更新、物流基础设施、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政策性资金投向指导策划一批争资项目。落实项目前期经费支持各部门、片区开展项目策划、前期论证、方案设计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
(十一)加快项目建设投产。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一季度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对于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完整、安防技防消防等系统具备独立使用功能且建设基本完工的产业项目,经申请并符合分期验收交付条件的,可办理分期验收手续,推动项目载体尽快发挥实效,丰富拓展产业业态。
(十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企话岚图”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等乡贤返乡时机,策划开展形式多样招商、安商、亲商活动,以新春恳谈会、茶话会、招商推介会等为载体,通过“路演”“签约”等方式推介平潭、招引项目。一季度新增储备5个以上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鼓励支持5家以上企业扩大再生产。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企面对面”座谈工作机制,宣介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召开3场以上民企对接活动。
(十三)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提升“金服云”“信易贷”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资服务、政策服务及征信赋能功能,进一步便民惠企,实现金服云平台一季度发放贷款金额12亿元以上。加大民营经济、乡村全面振兴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向文旅、船舶、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信贷资源。
四、切实改善民生兜牢底线
(十四)稳定农渔生产。细化分解粮食播种面积5.5万亩,总产量1.9万吨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新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前期工作。实施油料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动亩产提升。推广台湾金针花、火龙果、凤梨等高产值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发展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实施生猪品种改良和养殖场提升改造,稳定0.7万头能繁母猪、20万羽蛋鸡产能。落实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示范推广“绿盘鲍”等水产新品系,提高主要海产品养殖亩产。
(十五)加大稳岗就业。深入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和线上动态排查,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深化省际劳务协作,组织赴劳动力富余地区开展专项招工引才活动。举办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对2026年春节当月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十六)增进民生福祉。继续落实育儿补贴资金审核,争取春节前将2025年度育儿补贴发放到位。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做好“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探访关爱帮扶,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十七)严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聚焦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从严从实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和森林火灾防范,夯实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全年性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前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各项具体措施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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