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设备更新项目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10月22日我委随机抽取2名工作人员,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内容 | 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 处理情况 | 备注 | ||
| 名称 | 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1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 | 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专项监督检查 |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水污染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提质改造项目 |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135062500391051XK | 10月22日 | 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等 | 项目按建设内容实施推进。 | 可控 | 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落地发挥使用效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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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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