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环资领域项目建设,依据《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生态〔2018〕337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11月9日我委随机抽取2名工作人员,对我省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环资领域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内容 |
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
处理情况 |
备注 |
||
名称 |
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 |
环资领域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监督检查 |
南安市石井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南安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91350583MA357FJX7C |
11月9日 |
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等 |
省级预算内资金已使用,项目按建设目标和时序进度推进,预计可按计划完工。现场工程观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较好。 |
可控 |
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落地发挥使用效益。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