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11日,全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召开。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省发改委收集发布沿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典型经验做法。这些典型做法立足各地实际,聚焦重点任务,体现区域特色,将为新征程上“海上福建”建设注入强劲“蓝色动能”。
典型经验之平潭篇
牢记嘱托 向海进军
奋力推进平潭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背景情况
实验区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一岛两区三窗”战略蓝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实验区+自贸区+国际旅游岛”的叠加优势,深化“海上平潭”建设,海洋经济蓝色引擎动能澎湃。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以海兴产,助推特色产业发展升级。坚定不移走“经略海洋、向海图强”之路,用好海洋资源,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一是培育绿色风电产业。紧扣海洋新能源产业定位,充分发挥海上绿电优势,2021—2023年期间建成总装机容量45.95万千瓦,年发电量预计26亿千瓦时,发电量实现年均增长50.8%,平潭海上风电场全容量并网发电成为全球单机容量最大海上风电场,全岛进入“深度全绿电”供应时代。
二是拓展深蓝渔业空间。扩大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远洋捕捞等领域的合作空间,远洋捕捞项目延伸至巴基斯坦、阿曼、印尼等多个“海丝”沿线国家,远洋捕捞年产量、产值逐年递增,2023年远洋捕捞产量增长约40%。
三是打通两岸物流通道。全国率先实现与台北、台中、高雄等主要港口客货运直航全覆盖,2023年对台小额贸易市场进口额增长38.5%,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出区货值增长67%,打造对台经贸合作最开放的区域、台湾商品登陆最便捷的区域;建成以金井作业区、澳前作业区为主的现代港口经贸区,鼓励航运企业回归平潭,累计登记船舶总运力达600万载重吨,船舶数量和运力均居全省首位。
(二)畅游碧海,构建滨海旅游产业新格局。围绕高端体验和年轻客群,加快布局邮轮、游艇、游船等新业态,打造高辨识度高级旅游岛。
一是持续丰富游船业态。建成“海坛1号”国内首艘以“福文化+探秘海洋”为主题的观光游船,开通全省首条“平潭—湄洲岛”跨城际岛际海上航线,不断升级海上观光游产品业态和服务配套,2023年共开航255个航次,游客量达4.28万人次。
二是加速布局游艇产业。出台七条措施促进游艇旅游业发展,与亚洲最大游艇制造企业台湾嘉信游艇集团合资成立平潭和风游艇公司。新建平潭22号国际游艇码,先期投入使用泊位49个,其中对台专用泊位17个,为游艇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是加快培育邮轮经济。建成福州港区唯一的15万吨级邮轮泊位,开通“平潭—菲律宾—厦门”国际邮轮航线并实现首航,开辟平潭到日本、韩国、菲律宾等5条国际邮轮航线,累计接待游客8850人,平均上座率达80%。
(三)依法管海,破解海洋综合治理难题。完善海洋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一是加强海上船舶规范管理。全省率先出台《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建立片区、包片、村居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乡镇船舶北斗上线率由年初62%提升至90%,在册船舶上线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形成海上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新模式。
二是加快近海养殖转型转产。近三年累计完成近岸养殖清退200公顷,积极探索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引导渔民转产转业转型。在核心景区及周边村庄试点“村民变股东”“村民转员工”的“景村一体”模式,让当地群众全心融入旅游发展,自觉维护公共形象,主客共享、近悦远来。
三是深化海上生态体制创新。实验区“海上风电净零碳模式”“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两岸气象领域标准共通共研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衔接三同步’机制”等4个案例获评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其中,前3项均被评为全国首创。
(四)深化合作,增进海洋文化交流发展。大力弘扬海洋文化,国际“蓝色朋友圈”日益扩大。
一是共话生态海岛。成功举办中国—岛屿国家海洋合作高级别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海洋防灾减灾合作研讨会等高级别交流活动,设立中国—太平洋岛国防灾减灾合作中心海洋防灾减灾合作分中心,进一步加强与太平洋岛国地方政府友好交流和务实合作,获评中国“和美海岛”。
二是共溯文脉渊源。活化利用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海坛海峡水下考古遗址公园等文化名片,壳丘头新石器时代遗址群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南岛语族文化国际影响力和反“文化台独”作用日渐凸显。
三是共享品牌赛事。依托蔚蓝的大海、广袤的海滩等资源,近三年共成功举办亚洲沙滩排球锦标赛、U18女子垒球亚洲杯、平潭国际风筝冲浪节等赛事活动140余场,连续7年获评“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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