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获批 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第五区
时间: 2012-09-27 14:32

  昨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务院近日已批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但《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全文目前还没有发布。继山东、浙江、广东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浙江舟山成为海洋经济新区之后,福建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第五区。

  据悉,2011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支持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一年来,我省编制完成《福建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在此基础上,还编制完成了《福建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两个专项规划;同时,组织起草了《贯彻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013年全面启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300亿元,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省政府配套出台了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记者 蔡镇金 薛辉)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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