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以发展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抓手,支持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等八省市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并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域使用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等4个专项资金对相关工作予以支持。
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出的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蓝色经济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在支持方式上,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目标考核、滚动支持、包干使用的方式,方案批复后,预拨部分启动资金,以后年度财政部将会同国家海洋局根据示范省份所提并经批准同意的预期目标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揽子考核,并视考核结果,分年下达补助资金。海域使用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一系列政策针对性强,级别高,力度大,将为福建的海洋经济增添更大的活力。
国家补助金的支持重点包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科技计划、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以及社会资金等形成的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化和市场培育;支持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三,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高等学校为实施主体的面向海洋经济,尤其是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共性问题以及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等开展的协同创新。四,海域使用金支持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要重点与培育和发展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为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地平台。
作为海洋大省,近年来福建加快推动海洋科技发展,打造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型先导产业。海洋科技,已经成为福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加速器。2011年,海洋经济总产值达4420亿元,比上年增长20%以上,占福建经济总产值的四分之一。其中,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57%。海洋生物医药、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开发等新兴海洋产业快速发展。5年来,福建利用6.18平台,促成海洋科研成果与本省企业成功对接项目超过500个、总投资约56.5亿元,目前,50%以上的对接项目已落地转化为生产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